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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员额制”下法官助理的立身之本
作者:程捷文 发布时间:2014-08-11 15:19:38
2014年7月9日,最高法院下发《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首次提及建立法官员额制、主审法官责任制。这也意味着未来部分法官将失去法官资格,初任法官资格也将更加严格。 一些年轻的法官助理因为担心以后难以成为法官,萌生去意。这种担忧实则是对法官员额制的误读,法官员额制改革的目的是让优秀的法官留在法官队伍中,而非简单的论资排辈,更不会搞一刀切。 笔者以为,身为法官助理应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做到德才兼备才是在法院的立身之本。 首先,端正思想,珍视职业荣誉,充分认识到政法干警廉洁性的不可破坏性。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建立良好的社交圈子,慎交友、慎交际。身为法官助理,虽然还没有审判权,但是因为所处职位的敏感性,难免遇到一些别有用心之人的拉拢腐蚀,如果不能坚定公正司法的信念,极容易在诱惑下走上违法道路。每一位法官助理都要不惧非议、不怕压力、不辞辛苦,珍惜得来不易的工作机会,不为金钱、人情、名利所动,切实守好道德红线。 其次,充实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知识结构。随着新型案件的大量出现,法官不仅要熟悉法条,还要掌握其他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应对当下新类型案件多发的挑战。在实践中,当事人以法官不了解行业惯例,不懂相关知识质疑判决权威性的事件时有发生。作为法官助理,在提高专业素养和拓宽知识面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应该充分利用便捷的资讯传播途径,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加强案件相关知识学习,不断丰富知识储备。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以后对于法官任职资格也将有更严格的规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这是摆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法官助理,应该提高对自身的要求,把获得司法考试A证,作为对自身专业储备的基本要求,为更好的从事法律工作打好基础。 再次,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处理纠纷的能力。现在进入法院的干警,都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学专业学生,理论知识的积累是丰富的,但是由于年纪轻、经验少,在运用法条处理案件的时候,难免会生涩稚嫩,脱离实际,就案办案,致使案件判决生效后,却执行不下去,折损了法律的权威性。在日常工作中,法官助理应多向前辈请教学习,总结他们的工作经验,灵活运用办案方法,增强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并且多做经验总结,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实践中进步,在进步中实践。 最后,转变工作思路,践行群众路线。由于信息交流平台的日益增多,各种信息充斥荧屏。一些西方法治理论难免会对年轻干警的思想造成影响。比如“西方法官优渥的待遇、崇高的社会地位、终身任职的职业保障……”。必须承认西方法治观点,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但作为法官助理要立足国情,认识到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法官是人民法官,在参与案件审理时,不能仅仅依靠当事人举证,而要弯下身子深入到案件发生地、当事人居住地去多做核实,帮助法官获得更多准确信息,为判决既合法理又符情理提供帮助。 司法改革事关法院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将改革作为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的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每一个立志从事审判工作的干警安身立命的依靠,也是司法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保证。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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