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喻尊晏:浅议基层检察职业素养的构建
作者:喻尊晏 发布时间:2014-08-11 09:51:32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司法公平正义,而检察人员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其职业素养直接影响到公众对法律和法治的敬仰,对公平正义的信心,对检察机关的信任。所谓检察职业素养,是指检察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遵循的道德观念和规范的总和,包括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良好的敬业精神、踏实的工作作风,以及高尚的道德情操。本文拟对基层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构建现存问题、职业素养构建的途径等方面作一点粗浅探讨。 一、基层检察人员职业素养构建现存问题 (一)追求职业理想的信念不够坚定 信仰法治、忠于法律对检察人员来说是最重要的一种职业精神,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有些检察人员的政治信念受到考验,淡漠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清醒的政治头脑、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顾全大局的思想;价值追求失衡,精神空虚,缺乏爱岗敬业、执法为民的信念追求,在办案过程中缺乏职业信誉和职业尊严,容易受到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 (二)继续学习钻研的动力和激情缺乏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完善,对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检察人员满足于现状,停留在就案办案的水平,在所在岗位上继续钻研学习的动力和激情不够。一方面,由于基层案多人少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不少检察人员是长期超负荷工作,缺乏再学习、再研究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政治待遇偏低,基层检察人员提拔时间慢,这些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检察人员再学习再充电的热情。 (三)队伍结构不合理 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要求检察机关内不仅要有专业知识扎实的检察人员,还必须要有掌握诸多综合知识的检察人员。但是,目前基层院不仅存在队伍年龄偏长,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而且还存在着人才配备结构非常单一,缺乏具有较高素养技能的专业型、专门型、复合型人才。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低、一些高素质人才被遴选调离,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检察队伍人员的更新补充。 二、加强基层检察职业素养建设的途径 (一)加强教育,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 全面维护和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形象,检察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是重要保证,因此必须着力培养检察人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是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保持正确立场。二是大力开展职业理想教育,将廉政、勤政作为检察人员敬业教育的切入点,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自觉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做到执法为民。三是用榜样的力量激励检察人员,通过学习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敬业精神,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创造力,树立不计名利、不计得失、宽厚待人、志存高远的道德风范,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养 《检察官法》实施以来,检察人员的学历水平较之以前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是学历并不等于能力,要把学历转化为能力,应鼓励检察人员注重自我学习,通过建立检察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发放购书卡等形式,积极为检察人员自学搭建平台和提供条件。同时加强对干警的各项素能培训,一方面根据业务特点和个人基本素质及特长,开展分类学习,全面系统和有针对性的组织干警参加不同层次的业务理论培训,并根据检察业务需要,兼顾人文科学、社交、司法礼仪以及伦理思想道德的培训,拓宽干警知识面;另一方面,坚持岗位练兵,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业务测试,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干警的规范安全办案意识;通过专案研究、个案分析、专题讨论、实际观摩等形式的业务学习活动,强化岗位技能达标训练,形成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从而提高干警的办案技能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管理,不断完善检察队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检察人员职业素养的最终形成,不仅要依靠检察人员自身所具有的崇高理想和正确的执法理念,还有赖于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以保证用好权力,防止权力失去制约而导致滥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应当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检察工作特点的管人、管案、管事、管物的规章制度,使检察人员进一步明确在执法、工作、生活中的行为规范,并将检务督察贯穿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督察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奖惩、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不断加强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新闻舆论、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检察人员在执法思想、执法作风、执法实践等方面存在的不负责任、软弱涣散、修养不高等问题,及时加以整改,使全体检察人员自觉地把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作为一生的必修课,确保规范、文明、公正、廉洁执法。通过不断充实检务公开内容,继续推行“阳光检务”,使检察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全过程和执法工作各环节。 (四)加强考核,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 绩效考核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检务工作质量,调动全体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不仅利于掌握检察人员平时的工作状况,提高工作效率,也利于通过兑现奖惩,提高检察人员的工作热情、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进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的扎实开展。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实绩为导向,真正做到任人唯贤,任用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者,在全院营造崇尚知识、崇尚才能、崇尚勤政、崇尚廉洁的氛围,激发全体检察人员爱学习、创实绩、争一流、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热情,以带动和促进检察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