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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基层 深入群众 为民服务
——广西北流市人民法院平政人民法庭践行群众路线工作侧记 作者:谢文杰 发布时间:2014-07-25 15:29:51
蜿蜒流淌的圭江水见证平政法庭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基层奋战,记录着该庭法官深深扎根基层,维护群众利益的不懈追求。我们可由小小案件看到了法官的大努力,就像该庭庭长经常说的一句话:“群众身边无小事”。 沉下身子——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 为了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维权服务,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平政法庭立足法庭实际,不定期到辖区乡镇进行巡回司法宣传,深入群众,倾听来自群众的呼声。他们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积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作简明易懂的《涉农知识问答》向沿街、沿村过路村民群众发放。设立咨询点,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结合审判案例,就如何维护合法权益进行深入的宣传。“送法下乡活动搞得好!”一位群众拉着平政法庭李庭长的手如是说。这是法庭开展“送法下乡”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中群众的心声,也是该庭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司法便民为民服务的一个缩影,送法下乡同时也有利于拉近法院与群众的距离,倾听来自群众的声音。2013年1月至今年6月,该庭在送法下乡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征询到意见、建议27条。 巡回办案——解决群众身边的难题 平政法庭管辖7个镇约30万人口,法庭辖区人口分散、辖区农村纠纷大多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如何更快更有效的解决群众矛盾,这是平政法庭一直探索的问题。为达到公平与效率并存,该庭开创了一系列的新举措来为民解忧。巡回办案就是其中的缩影。 2012年7月初的一天早上,一位古稀老人一瘸一拐地来到平政法庭诉他的儿媳妇不给生活费。法官耐心询问后得知:老人的儿子早年因车祸去世,老人一直与儿媳妇在一起生活。儿子去世后,儿媳妇从不给自己生活费。几年前,自己身体状况较好,能够自食其力,随着年龄增长,身体大不如前,没有收入,缺衣少食,儿媳妇却不闻不问。法官接待后,为老人制作了口诉笔录,当即立案,并派车送老人回家,定于次日上午直接到案发地就地调解处理。没有严厉的说教、没有激烈的争辩,只是通过一个个的事例,一次次的陈述,使老人儿媳妇低下了头,承认了错误。儿媳妇在法官的见证下承诺按月给予老父亲生活费和粮食,并签下了调解协议书。老人得到了亲情的温暖,儿媳妇及当地群众也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和伦理教育课。 据了解,2012年以来,平政法庭深入基层,巡回办案,访民情,解民忧,排解的纠纷达379起。对一些村民不懂书写起诉状的,该法庭指导村民通过口头起诉,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记录在案,就地开庭,就地说法调解,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庭巡回办案解民忧赢得当地群众的好评。 时间去哪——节假日、双休日,法官的时间都在基层 2012年10月1上午8点,正在值班的庭长李盛接到北流市清湾镇司法所所长龙云堂的电话,请求一起去司法所处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为了尽快达到案结事了,缓和化解纠纷,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李盛立即前往司法所开展工作。 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李盛仔细阅读案件材料,找出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李盛认为该案调解的可能性极高,于是决定联动司法所开展调解工作。李盛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但是并没有急于开展调解工作,而是首先和当事人聊家常,缓和双方敌对的气氛。气氛缓和之后,李盛话锋一转,从邻里之间的和谐、亲戚之间的感情重要性两方面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思想疙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邻里感情来感化当事人。为了彻底消除双方怕对方反悔调解协议的顾虑,李庭长从调解协议的内涵、法律的强制力、执行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 就这样,一起僵化的邻里纠纷经过李盛与司法所联动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重新达成调解协议,邻里情得以重续。李盛牺牲国庆假日上门开展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4年5月15日下午,平政法庭邀请玉林日报、玉林晚报、北流电视台、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走进法庭,了解法庭工作。李庭长曾这样对记者说道:“在乡下法庭工作二十多年,办案子有时会觉得累。但每次案件结束后,当事人能满意微笑着离开是我觉得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所以在基层一线工作,我不悔。” 就是抱着法律人的公正之心,就是怀着党员的为民之情,平政法庭的法官们无悔地坚守在岗位上。记者在采访中经常听到他们这样说:“只有维护好群众一分一毫的利益,才能汇聚群众一点一滴的满足。”而他们不分节假日、双休日,深深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为民服务,他们用自己的一举一动努力践行自己的信念,生动诠释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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