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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县法院推进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3 08:57:29


横县召开推进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总结会

    本网讯(王林)  7月21日下午,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全面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广西横县人民法院联合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就试点工作召开阶段总结会,全面回顾和总结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共同谋划试点工作的发展规划。

    会上,各单位代表充分肯定了开展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还就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剖析。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公、检、司没有将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并且试点工作的考评范围又与公、检、司的绩效考评指标相冲突,导致公、检、司对开展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未严格贯彻落实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由此导致公、检、司在个别案件中未严格按照试点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和解工作。

    自2013年10月开展刑事和解司法联动机制试点工作以来,横县法院共通过刑事和解联动机制和解了30件刑事案件,其中交通肇事21件21人,故意伤害6件6人,破坏生产经营、诈骗、盗窃均为1件1人,共为被害人及其家属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70多万元。和解案件中,各被告人都得到了相应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宣告缓刑的共有27人,非监禁刑的比例高达90%。服判息诉率达100%,实现了零上诉、零上访。检察院通过刑事和解联动机制共和解了23件轻微刑事案件,其中交通肇事11件11人,故意伤害8件9人,信用卡诈骗、盗窃、诈骗、盗伐林木均为1件1人,对达成和解的该23起轻微刑事案件,经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均作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通过刑事和解联动机制共和解了交通肇事以外的6件刑事案件,其中故意伤害5件,盗窃1件,现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司法局通过刑事和解联动机制对27人次进行了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向法院出具了相关的社会调查报告,并与公、检、法对达成和解宣告缓刑的当事人进行回访16人次。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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