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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法院采取特色措施帮教少年犯
发布时间:2014-07-11 09:51:28


    本网讯(陈佰炎)  近年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将审判与帮教衔接,采取未成年人特色帮教措施,注重从法律、亲情、文化和心理四个方面开展特色帮教活动。

    该院以“法律帮教”为核心,在开庭前,向家庭、学校了解被告人成长经历、家庭状况、文化素质和平时表现,结合其犯罪行为,寻找教育感化着力点。在庭审中,积极协调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从不同角度做好教育工作,帮助被告人分析犯罪原因,矫正不良意识和行为,使庭审成为被告人接受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的课堂。庭审结束后,法官及时跟踪回访帮教,建立未成年帮教档案,与失足少年建立沟通渠道,对少年犯进行法制宣讲,给予少年犯亲切勉励,使被帮教者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引导其积极改造。

    在帮教中,该院还引入亲情元素。年初,该院聘请90名“合适成年人”,对缺失家庭温暖的单亲、留守失足青少年,一对一开展“亲情语”帮教。同时,该院还将帮教工作与帮教对象的文化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帮又教,以帮带教,对少年犯赠送法律文化书籍200余册,帮助2名失足少年恢复学籍。此外,该院还建立法官与帮教对象的“微信圈”,定期发布典型案例、成长寄语,及时掌控动态信息进行微教育。该院组织少年庭法官联合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假释的少年犯开展心理辅导,与关工委、爱心企业联合建立“关爱帮教基地”,每月邀请“党员志愿者”到基地开设道德教育课堂和心理健康课堂。

    “通过延伸未成年人特色帮教措施,给每位失足少年送去司法温情,帮助他们早日回归家庭、回归校园、回归社会。”该院少年庭庭长如是说。武夷山法院通过推动建立社区、学校、家长“三位一体”联系网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自帮教活动开展以来,所帮教的失足少年犯无一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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