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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桌上起纷争被追打 男子还击捅伤对方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08 14:59:27


    本网讯(王明新)  男子张怀志与同村几人在村口小卖部玩扑克赌博,在赌博中其与龙辉因赌注问题发生争执,龙辉便拿着一个板凳对其追打,张怀志在反击中将龙辉捅成重伤。近日,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张怀志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13日23时许,被告人张怀志与龙辉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新州镇者隘村冷水屯陆大平家小卖部玩牌赌博时发生争执。双方被在场人员劝阻后,被告人张怀志走出小卖部,尔后龙辉拿着一个板凳追打被告人,于是两人扭打在一起。被告人张怀志在反击的过程中拔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弹簧刀朝龙辉胸部捅去,之后龙辉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被害人龙辉胸部当日所受损伤为重伤。

    案发后,被告人张怀志于2013年1月5日主动到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投案。被告人张怀志已赔偿被害人龙辉医疗费人民币 18 000元;另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张怀志与被害人龙辉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张怀志赔偿被害人龙辉全部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1 000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怀志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怀志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怀志与被害人龙辉因玩扑克下注问题产生争吵、相互推搡,在被旁人劝开后被告人张怀志已离开,双方争执已经平息,被害人龙辉仍持板凳追打被告人张怀志头部并将其打倒在地,被告人张怀志持刀具进行反击,其防卫行为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被害人龙辉重伤,其行为系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被告人张怀志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怀志与被害人龙辉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怀志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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