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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松:像青松一样坚忍不拔
作者:卢金增 胡金华 发布时间:2014-06-20 09:44:43
伟岸、挺拔、刚毅、坚强,都是人们对青松不畏风雨严寒而永葆顽强生命力的深情赞美。在山东沂南县检察院,公诉一科科长吴青松就像她的名字一样,也有着坚忍不拔的个性,从事检察工作18年,从她身上诠释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威严,更是对案件当事人的无限柔情。 那年初春,李吾仁受贿一案,指定由吴青松出庭公诉。被告人李吾仁原系市中级法院资深法官,曾担任审判员20多年,因涉嫌受贿罪受到检察机关指控。面对这样一个内行“老油子”,连院里具有几十年出庭经验的老检察官们都替她捏着一把汗:小吴是他的对手吗? 吴青松不但没有丝毫的怯弱,反而感到特别的兴奋。一连三昼夜,她一头扎进厚厚的卷宗里,用心查实每一份证据、细心研究证据之间的逻辑关联,精心制作庭审预案、答辩提纲,使30多位证人、120多份证据材料,均在她手里变成条分缕析、严谨缜密的证据体系。 庭审时,她义正辞言,透出掷地有声的分量:“坐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也曾是一名法官,本来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却因一念之差成为带手铐的被告人。这是怎样的反差?事实上,犯罪离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者并不遥远,守不住自己的底线,把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财物的资本,也就在那一伸手之间,沦为阶下囚。” 如果说,把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交给她办理,是吴青松“坚韧”的风格使然,那么,贯穿于办案全过程的察微析疑、去伪存真,则同样练就了她青松“不畏寒”的品质。 2012年11月8日,一起寻衅滋事致人重伤案件转到她的案头,审查中发现:被告人张长峰、刘强与被害人邵某均系同村村民,案发当日,二人酒后一起找村干部邵某闹事,因没找到就用石块砸其家大门,邵某闻讯来劝时被二人用砖头、石块打伤,遂后邵某被亲戚拉走,倚坐于一堆酒瓶处。这时,被告人张长峰似乎不解气又折回来,扔一块石头击中了邵某的头部。经鉴定邵某的伤势为重型颅脑损伤,构成四级伤残。 侦查卷中目击证人均系利害关系人,前后两次陈述细节不一致,且被告人自始至终未作有罪供述,辩解自己去拉架而并非打架,并提供出两份证言。公安机关侧重于第一现场的取证,律师作无罪辩护,加上被告人家人上访喊冤,要求无罪释放,案件一时间变得扑朔迷离。 细节决定成败。吴青松决心打破沙锅问到底,围绕家门口、酒瓶处两个现场展开讯问调查,先后提审同案人刘强二次,讯问时像剥葱皮一样层层深入,发现案中隐情,又同时找到被告人的侄女了解情况,使其参与殴打并再次返回扔石头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更有力的是,两名证人,均有证据证明案发时均不在现场。 接下来,吴青松建议法庭延期审理,并追诉其漏罪寻衅滋事罪。在第二次开庭审理中,她不失时机地申请13名证人出庭作证,揭穿伪证。法庭辩论中,她对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进行了有力有节的反驳。2012年11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长峰有期徒刑四年零五个月。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年间,她办案1200多起,且件件都实现了零无罪判决、零撤案、零涉案上访的“三零”目标。 这期间,她曾摘取过全省首届公诉人律师抗辩赛“优秀辩手”的桂冠,并成为当年该院入选市级人才库检察业务尖子的唯一人选。 由于工作实绩突出,吴青松先后被授予全市“三八红旗手”、“十佳女检察官”、“省级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2013年还被表彰为“全省优秀检察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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