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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自律他律“防腐墙” 撑起廉洁公正“保护网”
安阳中院力推司法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制度
发布时间:2014-06-09 14:13:11


    本网讯(张筱丽 陈海雷 查海彪)  6月6日起,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全市两级法院推行“司法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制度。该制度要求法官、当事人及其它诉讼参与人承诺不行贿受贿,不采取不正当手段扰乱正常的诉讼秩序。该制度一经推出,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称赞。

    从组织保证上看,双向承诺制度可行。通过成立市、县(区)两级法院“司法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领导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建章立制,明确承诺实行的范围、方式,要求所有办案法官、执行人员和诉讼参与人(辩护人)均要签订司法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书,做到立一案签一份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书,把签订承诺书作为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的必要内容进行管理。

    从承诺内容上看,双向承诺制度具体。法官承诺做到:坚持不接受、借用本案相关人员的财物,不接受本案相关人员提供的各类消费娱乐活动;坚持不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代理人、辩护人,介绍鉴定、评估、拍卖机构,不违规私自会见相关人员;坚持文明办案、礼貌待人。当事人承诺做到:决不给付法官各种财物或提供各种消费娱乐活动;决不给法官打招呼讲人情,影响公正办案;决不引诱、侮辱法官,坚持文明诉讼;决不违法上访。代理人(辩护人)承诺做到:自觉做到不向法官行贿或介绍、诱导当事人行贿;自觉做到不违规向当事人索要款物;自觉做到不接受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贿赂,进行恶意串通;自觉做到不违规会见法官;自觉制止当事人可能做出的扰乱诉讼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从跟踪问责上看,双向承诺制度管用。“违诺必究”,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对违反承诺内容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安阳中院监察处具体抓,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同时,建立“双向承诺书”工作推进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与单位、个人年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

    司法诉讼廉洁自律双向承诺制度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筑起了两道“防腐墙”,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双向监督制约,真正建立起良好互信、清正廉洁的诉讼关系。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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