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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加强服务型检察机关建设应做好三项工作
作者:王建平   发布时间:2014-06-03 14:53:59


    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就必须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立足本职为群众服好务。创建服务型检察机关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因此,为加强服务型检察机关的创建,应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强化认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做到认识大局,胸怀大局,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各项决策和重大部署,不能以纯粹的业务观点就案办案,机械地执法,要追求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作为,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护航。服务大局是检察机关的重大使命,检察机关要自觉地把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部署和推进,积极参与、有效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一是主动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面临困难问题以及执法办案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判,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来促发展、促转方式调结构。二是严厉惩治破坏全面深化改革的犯罪,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项目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确保投资安全。三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水、土地、矿产等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突出查办国土资源开发、水利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推动解决损害公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四是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打击涉农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五是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强化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共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农业现代化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建设进程中引发的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等职务犯罪,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

  充分履职,把检察环节各项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一是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有效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及国家利益,确保各类投资经营主体的人身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和良好的经营环境。二是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活动,对有关职务(公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为经济建设营造一个清廉勤俭的政务环境。三是加强诉讼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检察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和执行监督,切实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四是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增强工作的敏感性和预见性,对发现的事件苗头,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处理好涉检信访,努力营造温暖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贯彻群众路线,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检察工作的检验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机关如何落实执法为民提出了更高要求,突出强调政法机关要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政法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前,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依法严惩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将反腐败作为工作重点,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预防两手抓;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的期待越来越高,要求检察机关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的犯罪,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此,检察机关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改进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以执法为民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不断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并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打破各种对群众诉求表达制造隐形障碍的“玻璃门”、“弹簧门”,以更高标准服务群众、服务诉讼参与人和当事人。一是不断完善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二是不断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工作的机制,推动检察官“五进”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开展。三是积极推进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延伸检察触角,充分发挥派驻基层检察室舆情信息情报收集站、法律服务前沿站、法律监督前哨站等的作用,推行“快速办理检察业务,直接受理维权投诉,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着力打造群众诉求畅通、收集、处理、落实的一线工作平台。四是通过“检察开放日”、门户网站、微博等平台,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努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努力增强检察工作实效。依法打击侵害民生民利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惩治群众高度关注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犯罪。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查办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犯罪等专项工作,依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四风”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注重农业现代化建设、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办理相关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三、提升队伍水平,增强“服务型”检察机关软实力:

  加强班子建设,优化服务队伍。坚持抓班子带队伍的思路,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院党组要充分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保护干警的合法权益,建立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爱干警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完善人才引进、干警培训、推荐任用和内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适时开展干警实际困难情况调查,加大对患病和困难干警关怀力度,努力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并造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服务工作奠定基础。

  切实转变“四风”,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观念,并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法律监督的重点放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服务行为。在强化服务能力的同时,要制定相应服务行为规范,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使干警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自觉地从廉政勤政、秉公执法、文明服务等方面规范自身行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明察暗访、社会问卷调查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把检察机关服务置于广泛监督之下,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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