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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州区法院审结首起强制医疗案件
发布时间:2014-05-30 09:34:16
本网讯(吕辉 李培珍) 近日,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强制医疗案件,对被告人吴某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随后,该院将《强制医疗决定书》送达给玉林市某医院,让该医院对吴某进行强制医疗。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结的首起强制医疗案件。 年近6旬的涉案精神病人吴某,认为自己命中要去害人,不然自己会被别人所害。2014年2月24日19时许,吴某去其叔公吴某某的房间内,看见吴某某正在看电视,便用手封住吴某某的嘴巴,并用手将吴某某推倒在地上,后用双手抓住吴某某的头部朝地上撞击多次,并拿竹棍打击吴某某头部后逃离。后吴某某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系严重颅脑损伤致死。 经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吴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并且在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向该院提出对吴某进行强制医疗的申请,该院依法作出了对吴某强制医疗的决定。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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