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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强:我们院的讯问之"神"
作者:费依 徐蓉 发布时间:2014-05-30 10:25:56
认识他的人,都会说,这娃有性格。 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他常被调上阵,成为“主攻手”。 “3·11”专案,江苏省、全国反渎职精品案件,中央电视台摄制成专题片报道,他是负责主要审讯突破工作的侦查员。 就这么一个“包袱”,心虚的杨某终于扛不住了,主动表示“李检,你给我讲讲法律,我要交代清楚自己的问题”。 他常常提出一些文绉绉的侦查“三十六计”。 2012年援疆讲师团,奔波数千里的授课。2013年他的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课程”。 自编、自导、自演小品《审讯》,更奇的是他竟然饰演被讯问的对象,惟妙惟肖,让人捧腹。 一份工作,既是自己的兴趣之所在,又是自己的能力所擅长,可谓理想之境。 “川娃子”李志强,现任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副处长。初看他,眼神犀利,个头不高、皮肤微黑,着急时便会冒出四川山沟沟的家乡话。 当年,山沟沟里也就考上了他这么一个大学生。接到通知书,四川大学,老师比他还兴奋。在校4年,他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两年,颇能服众,还是那一届的优秀毕业生。 1995年,他来到扬州市检察院工作。19年里,他一直在自侦部门,因为业务能力突出,2011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办案业务标兵”,2012年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岗位练兵标兵”。 认识李志强的人,都会说,这娃有性格。 “有性格”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词,总体来说他脾气直,对自己的观点不隐瞒不矫饰,有时候还很“火爆”。鉴于他的火爆都是为了工作,私底下人情味极浓,而且他若有错,必定会立刻非常真诚到简直“妩媚”地向你道歉,大家倒又觉得不火爆不是川娃子了。 主攻手 工作19年,李志强历经锤炼,成长为一名成熟的职务犯罪侦查员,成功突破渎职侵权、贪污受贿案近百件。由于擅长讯问,案件突破的关键时刻,他常被调上阵,成为“主攻手”。 2006年3月11日,扬州市江都市郭村镇新通扬河上旧胜利桥拆迁,桥体坍塌,4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监督责任的江都市航道站副站长韩某被请进检察院。来之初,韩某不但不推卸责任,还反复讲“我愿意承担玩忽职守的刑事责任来救赎死难者的灵魂”。 其言亦矫,其心必虚。 李志强觉得背后必有重大经济犯罪嫌疑。将涉嫌渎职证据固定后,他和韩某做了倾心之谈。韩某出生农村,一路奋斗方有今日,说起生活的不易、奋斗的艰辛两人倒有些惺惺相惜,他真诚劝告韩某把握机会交代问题。韩某抛出些小问题进行试探,看到韩某想忽悠,他开始冷处理,晾着韩某。他料定韩某心虚,果不其然,被晾了半天的韩某主动要谈,而且一定要请他过来才谈。他过来后,韩又犹豫退缩,抛出些不疼不痒的问题,他直接打断,让韩放弃幻想,要交代就彻底交代。强势之下,韩某心理瓦解,交代了与江都市航道站站长侯某、施工工程队老板共同贪污70余万元的全部犯罪事实。他趁热打铁,从韩某犹犹豫豫中透露出来的只言片语,顺藤摸瓜又突破了扬州市航道处处长刘某受贿案。一起看似普通的渎职案件,最终一举查办了4人渎职、贪污、受贿大要案件,全案共挽回经济损失269.95万元,在江苏省产生了重大影响,被先后评为江苏省、全国反渎职精品案件,中央电视台也就此案摄制成专题片进行报道。 强力外援 一次、两次成功的讯问可能是运气,但当他以自己摸索出来的“情感性引导,专业性突破”的巧侦妙审,啃了无数难啃的骨头后,“神了!”李志强讯问高手的名声不胫而走。 2009年,他突破过这么一件案件:2004年,区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杨某在拆迁安置补偿中,收受被拆迁人20万元。被拆迁人讲当年是在银行的营业大厅送的钱,并提供了相关的账目明细。但事隔5年,银行的录像资料并没有保存。杨某经多次谈话,拒不承认,并放言“被拆迁人要是做假账说我收了100万,你们就非得要我承认收了100万吗?” 案件陷入了僵局,李志强被调上阵。大家没抱乐观态度,特别是之前曾多次和杨某交锋过的侦查人员更是如此。但令人惊讶甚至称奇的是,李志强和当事人谈话不到10个小时,当事人就交代了收钱的事实,而且是主动求着要交代! 说穿了,倒也不神奇,那次近10个小时的谈话,前8个小时他都是在做铺垫。他一直不跟杨某谈受贿的事,只是和对方打心理战,项庄舞剑,意在打消对方妄想,让对方明白“无论你说与不说,我们证据充足,照样能追究你,说了,你还可以得到从轻从理”。火候做足了,才有意无意地从谈话室的录像说到“现在到处都有录像,大街上有,商场里有,银行里有,烦死了,走到哪儿都感觉自己被监视着一样”。就这么一个“包袱”,心虚的杨某终于扛不住了,主动表示“李检,你给我讲讲法律,我要讲清楚自己的问题”,为了表明自己的主动和彻底,除了20万元,还交代了事先并不掌握的1万元。最终,杨某因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除了自办案件,他还成了“强力外援”,无论是市院,还是基层院,遇到讯问难题,经常都会想到让他增援,他从不“谦让”,反而欣喜雀跃。 前年,他到反贪部门担任侦查二处副处长,仍冲锋在前,参加了所有难攻的谈话工作。说实在的,他对讯问是抱着极大的热情甚至是激情。一段时间不上案件,就心痒难熬觉得不是事。上了案件,精神头足了状态也好了,嫌疑人在他面前往往也是很快束手就擒。他的讯问也常常成为年轻侦查员们观摩的教材。2012年,他因为参加江苏省检察院查办的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专案受到省检察院的通令嘉奖。 援疆讲师 凭着突破的一件又一件案件,李志强出名了。他是江苏省检察机关2008年至2011年连续三年的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同时,他也是江苏省检察院聘任的优秀授课教师。 他能实践,也能提炼理论。虽说搞侦查没有固定的谋略,但想要突破的话,也有一定的原则和技巧,他常常提出一些文绉绉的侦查“三十六计”。 “干侦查搞讯问要懂人心。你让当事人开口讲不利于自己的事。人都趋利避害,他为什么要讲,你要让他明白讲比不讲好。” “有一个成语叫围城必阙,攻城你要留缺口,否则你将城围成铁桶,只能逼得对方在绝境里选择抗争到底。留一个缺口,才会使守城的人意志涣散,容易攻破。我们搞侦查,也要留缺口,你让谈话对象辩解,让他找理由,这样反而容易找到漏洞。” 侦查“三十六计”的背后,一个个被突破的案件成为鲜活的教学案例。 2012年,李志强被江苏省检察院推荐到高检院参加援疆讲师团。 说到援疆讲课,那是一次值得李志强自豪的经历。2012年8月,作为援疆讲师团成员,李志强受到高检院领导的接见。8月16日至28日的13天里,奔波数千公里,坐在飞机上在数千米的高空,李志强还在研究着他的课件,改了又改,其实那些内容都刻在了他的脑里心里。他先后在阿勒泰、塔城、哈密、吐鲁番四个地区授课,他“教学互动、实例讲授”的授课,赢得了当地检察干警的热烈欢迎。虽说他的普通话不标准,可常常一个开场就能和大家拉近距离。在阿勒泰上课,讲台特别高,他开玩笑“今天讲台很高,我的水平不高,我站着给大家讲,也提升站位”。那一天,他就一直站着授课,不看课件,侃侃而谈。 由于讲课生动,反响极好,他又先后被广西自治区院、天津市院、常州市院等地检察机关邀请去讲课。在这些场合,他将多年来侦查讯问的经验体会,和更多的检察同仁讨论交流。他爱结合最新法律规定和他的办案实践开新课,多年来,授课近50堂,听讲者3000余人。2013年,他的“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下的侦查攻略”课程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十佳精品课程。 艺术之星 工作之余的他,多才多艺。爱运动、写博客,能文能武。最让人意外的是,他曾自编、自导、自演小品《审讯》、《探监》两部,先后两年在市检察院自办的春节联欢会上演出。小品里,他不再是那位视讯问为本能的侦查员,倒是饰演了一个被讯问的对象,惟妙惟肖,让人捧腹。笑之余,你会发现,原来他的讯问,真的不仅仅是处在一位讯问者的角度,他其实常常是将自己模拟成被讯问者,揣摩他们的想法,探测他们的底线,想象他们的压力。知人而后战,让其退无可退,难怪那么“神”。 一份工作,既是自己的兴趣所在,又是自己的能力所擅长,可谓难得的理想之境。从事检察自侦工作,李志强觉得自己挺幸运的。他坦言自己喜欢搞侦查,更好的是,他认为自己天生就适合搞侦查,他很珍惜这份工作。他对侦查工作的热爱也感染了一个团队,侦查二处的年轻同事,案件突破不了的时候,他批评得比谁都厉害,可一旦讯问水平有提高,年轻人也能突破案件了,他也比谁都兴奋,夸得更厉害。 工作多年,李志强荣誉颇多,翻看获奖记录,他说有些自己都不记得了,他曾两次被江苏省检察院表彰为侦查能手、三次荣立扬州市检察院三等功。荣誉固然可喜,但他认为最值得的,还是从工作中获得了自我肯定和精神上的满足。 当你再看他,依然是眼神犀利、个头不高、皮肤微黑,若再仔细看,那双平日里自信而常含笑意的眼神会告诉你,他是一个因为工作而感到骄傲自豪的职务犯罪侦查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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