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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戴河区法院为26名被告农民工讨回拖欠工资
发布时间:2014-05-04 10:46:11


    本网讯  近日,某安装公司以没有劳动关系拒付陆某、张某等26名农民工工资一案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法院及时审结,最终26名农民工被告在法官帮助下领到了自己一年的工资,共计275760元。

    2012-2013年,孙某先后两次以秦皇岛某安装公司的名义与某疗养院签订装修施工合同。孙某在组织施工中,把部分水电安装和外墙镶砖的工程以包清工的方式发包给陆某、张某等人。陆某和张某即组织工人进行施工,至2013年施工结束未付清工人工资。2014年1月2日,陆某和张某等人向秦皇岛某安装公司索要工资,被拒后,26名农民工申请北戴河区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后该公司仍拒付工资。随后该安装公司不服仲裁委的仲裁裁决,以与该26名农民工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将26名农民工告上法院。

    北戴河区法院受理此案后,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本着公平正义深查细纠的精神,因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即立案当天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送到双方当事人手中。审理中,法官们放弃节假日,不分工余时间,对26位农民工一一进行询问,确保案件核查结果与事实吻合。院领导和主审法官多次组织几方当事人进行反复协商。因意见分歧很大,双方互不相让,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后,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官发现还有和解的希望。通过反复摆事实讲道理,进行辨法析理,最终几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原告秦皇岛某安装公司支付83021元,及第三人孙某个人支付192739元,共同付清了被告陆某、张某等26人工资款275760元。26名农民工终于领到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该案的妥善解决,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北戴河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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