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官风采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李英明:我自豪 我是监所检察官
作者:崔洁 肖水金 徐晓红   发布时间:2014-04-25 11:14:36


    “作为驻监检察官,担负着监督刑罚执行的职责,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上,一定要坚守自己的本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李英明说。

    “服刑人员被关在监狱,被剥夺了自由,但是他们首先是人,有困惑有心结,有属于自己的权益,驻监所检察官有责任教育转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维护法律的公正,保证法律的天平在任何时候都不被倾斜,而公正的刑罚执行本身就是对服刑人员最大的维权。”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这是李英明一篇演讲稿的题目,更像是他内心的自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引以为自豪的是自己所从事的检察事业。

  敦厚结实的身板,黑黑的皮肤,笑起来露出一口明晃晃的白牙,眼前的采访对象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憨厚、质朴。李英明呵呵笑着自嘲“长得很接地气”。

  这是一次临时决定的采访,记者去基层院采风的过程中偶然听说有这么一位检察官,常年驻守在监狱,默默干出了成绩。

  坐在记者对面的李英明反应敏捷,表达简洁明了,说起他的工作,思路清晰、侃侃而谈。看得出,这是个对工作用心的人。

  办案是最有效的监督

  监所检察是人民检察院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能,而惩治和预防大墙内司法腐败则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因为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等特殊原因,监管场所职务犯罪侦查面临线索来源渠道少、初查难度大、突破难等诸多制约因素。

  面对这块难啃的“硬骨头”,李英明迎难而上。

  2012年,服刑人员陈某向李英明反映,监狱民警树成涛以为服刑人员调换工种、减刑、假释提供帮助为由,收受服刑人员及亲属的好处费。李英明获得线索后,迅速带领监所科干警展开侦查。

  树成涛系监狱警察,具备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且因行贿人刘某已向其透露了检察机关调查其受贿的事实,树成涛作好了充分的反侦查准备。针对此,李英明和同事灵活运用侦查策略,以树成涛与其妻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为突破点开展调查。为从外围采集、固定证据,李英明带领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多次往返淮安、常州、泰州等地,先后对罪犯刘某、鲍某、高某、罗某等人进行询问,调取相关银行的交易记录。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迅速接触树成涛,首次讯问12小时内成功突破对方心理防线,一举查清了树成涛利用职务之便共索取、收受鲍某、刘某等5名罪犯及其家属人民币76475元的事实。2013年3月15日,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树成涛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从立案、起诉到判决,该案仅用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一审判决后,树成涛没有上诉。该案的成功查处,得到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监狱管理局领导的高度关注。该案也因此被评为江苏省监所检察机关“精品案件”。

  从公安局保安甘奎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看守所民警王建荣受贿案、监狱民警树成涛受贿案,到2013年11月侦结的监狱民警朱斌受贿案,李英明所在的监所科四年办理了四件职务犯罪案件,在整个江苏监管系统引起强烈震动。

  “作为驻监所检察官,担负着监督刑罚执行的职责,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道关口上,一定要坚守自己的本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李英明说。

  谈起树成涛案件的办理,李英明感慨颇多。他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线索匮乏一直是制约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瓶颈。这起案件的举报人陈某,因抢劫罪被判刑7年,一直对判决不服,因不服从监狱管教多次被关进高危监区,他仍然申诉,多次要求约谈检察官。民警将这一情况反映给李英明。

  谈话、走访、调阅卷宗,李英明一次次与陈某沟通,聊家长里短、讲法律常识,认真解答他的各种疑问,耐心说明认定他犯罪的证据、法律依据和判决理由,并专程前往案发地点进行现场查看,找证人了解事发经过。经过多次沟通和耐心的释法说理,李英明渐渐取得了陈某的信任。最终,陈某不仅认可了法院对他的判决,向李英明打开了心扉,还提供了树成涛帮助罪犯鲍某、周某等人减刑并收受罪犯亲属财物的线索。

  “服刑人员能大胆提供破案线索,不是我个人的魅力,是对我背后强大的检察机关的信任。”李英明一脸严肃,掷地有声。他坚信,办案是硬道理,是对刑罚执行最有效的监督,打击和预防大墙内的司法腐败,是保障服刑人员人权、维护监管秩序安全稳定的最切实有效的手段。

  信任是一种责任

  2009年,李英明担任江宁区检察院派驻江宁监狱检察室主任。每天早晨,李英明到监狱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狱情日报”仔细研读,“从这上面我可以看到每天监狱里发生了什么,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久前,他又调任江宁看守所检察室主任,这个习惯也一直在延续。

  见微知著,察微析疑,多听、多看、多想、多查、多思。建立职务犯罪收集信息登记制度,一旦发现有价值的信息及时登记在案,经常查阅分析。开始都是一些零散的信息,时间长了,信息指向就会明朗起来。

  “驻监所检察室不能等米下锅,等人上门举报,而是要动脑筋,想办法,主动出击。”李英明把深入监狱检查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

  江宁监狱的每个监区都设置检察信箱,检察信箱一年要收到上百封信件。每周三,李英明都要打开信箱,一封封仔细阅读,不管是举报,还是不服判决申诉,或是服刑人员之间的矛盾,他都及时与服刑人员见面,一一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信箱也成了他获取案件线索的有效途径之一。

  “每次给服刑人员上法制教育大课,都会收到举报信或有服刑人员主动要求约谈。”李英明说,近三年,检察室收到服刑人员要求约见检察官谈话的申请120余份,收到监督线索20余条。李英明也因此成为了服刑人员最信任的“李检察官”。

  34岁的章亮是湖北省崇阳县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刑11年,2009年投送江宁监狱服刑。其间,章亮经常抗拒劳动,顶撞民警,对抗管教,并以绝食相威胁。李英明主动介入,通过与章亮深入细致的谈话,找准其抗拒改造的根源。了解到其妻子也因贩毒服刑,家中有两个年幼的孩子需要抚养,生活困难,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对其家庭提供帮扶。章亮反映其在监区劳动时曾被一何姓犯人殴打,一直没有说法,何某还被呈报减刑。李英明调查核实后即向监狱提出撤销何某的减刑呈报。此外,积极建议监狱协调安排章亮与在南京女子监狱的妻子进行亲情通话,安排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的心理咨询员为其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其心结。李英明每次到监区都要找他聊上几句,说几句鼓励的话语。章亮深受感动,和李英明无话不谈,人也变得越来越开朗,在后来的改造中,积极主动,多次获得“监狱表扬”。

  “服刑人员被关在监狱,被剥夺了自由,但是他们首先是人,有困惑有心结,有属于自己的权益,驻监所检察官有责任教育转化他们,帮助他们走出困境,维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李英明说。

  纠正刑期最多的检察官

  检察室所在的江宁监狱有服刑人员4200人,李英明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刑期错误信息收集机制。近年来先后帮助纠正刑期计算错误18起,为服刑人员找回人身自由278天,追回被公安机关扣押的钱物计人民币8万余元,成为南京市检察机关帮助服刑人员纠正刑期最多的检察官。

  走近服刑人员,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李英明一直把谈话当作与服刑人员思想沟通的桥梁,情感交流的纽带,把深入服刑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作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通过“访、问、看、查”等方法深入排查在监管执法、法律监督和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服刑人员毕腾尧被同监张晓飞打伤了腰椎,疼痛难忍,因害怕张晓飞再度打击报复,忍气吞声,不敢向管教反映。在监区劳动间里,李英明敏锐地发现毕腾尧神情萎靡,上前关心询问是否身体不适。一再追问下,毕腾尧才说出了自己被打的事情。李英明立即向监狱部门反映,并找毕腾尧同监服刑人员调查、了解情况,联系法医对毕腾尧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为轻伤,随即督促监狱立案侦查,服刑人员张晓飞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服刑人员在狱内重新犯罪,破坏监管秩序,危及监狱其他人员安全,主观恶性深,危害大、影响坏,必须严厉打击。”李英明先后办理狱内再犯罪案件10件10人,立案监督6件6人,监狱全部予以立案,准确率达100%,法院均判处有期徒刑。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关系罪犯的切身利益,关系法律公正,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仇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呈报假释2年8个月20天,在审查其提请假释的材料中,李英明发现,连同前次减刑,仇某实际执行时间刚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和一般服刑人员相比,提请假释幅度明显过大,有失刑罚执行的公平。李英明即向监狱提出检察建议,取消对仇某假释申报,得到了监狱的采纳,同时有效平息了其他服刑人员的怀疑、不满情绪。

  “维护法律的公正,保证法律的天平在任何时候都不被倾斜,而公正的刑罚执行本身就是对服刑人员最大的维权。”面对一份份审查材料,他用睿智的头脑、犀利的眼睛搜寻着蛛丝马迹,去伪存真,先后对175名罪犯提出不予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建议,均得到监狱采纳。在全省率先探索参加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定期与民警座谈,听取服刑人员反映,建立健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制度》、《重点罪犯检察制度》、《特管罪犯教育谈话制度》等规章制度。其创新刑罚执行同步监督、保证刑罚变更权在阳光下运行的工作机制,得到上级机关的转发推广。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

  “我自豪,我是监所检察官”,这是李英明一篇演讲稿的题目,更像是他内心的自白。在他的内心深处,他更引以为自豪的是自己所从事的检察事业。

  他说,记得自己刚转业来到检察院的时候,有人告诉他,监所检察是个相对边缘化的部门,驻监干警一年到头“流放”在外,工作很难被本院其他部门所了解和认同。

  “监所检察工作大有可为,要学的东西很多,小李,你还年轻,要多学点业务知识。”李英明更忘不了的是自己刚到监所科时,监所科老检察官史金华对自己的鼓励。2004年的冬天,史金华因中风导致瘫痪,手脚不便,即使如此,他仍时刻牵挂着监所检察工作,躺在病床上写出近万字如何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的意见。“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老检察官对监所检察工作的热爱和执着。也正是这支坚强的队伍,在2000年和2001年期间,创造了立案查处14起监狱民警职务犯罪案的奇迹,享誉全省乃至全国监所检察。”李英明说,史老的话一直印在他的脑海,他深深地喜欢这个团队,喜欢自己从事的这份工作。

  “驻监所检察官任务重,要求高,为检察工作做出了巨大的奉献和牺牲。李英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在这个岗位上一干就是13年,还干得很漂亮。”江宁区院检察长金波掩饰不住地夸奖道。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从对法律一窍不通的门外汉成为一名优秀的检察官,李英明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也乐在其中。“不要奢求你得不到的东西,要享受你现在拥有的东西,要知道你现在拥有的东西,曾是你不懈追求的东西。”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做好监所检察工作正是李英明的追求,对此,他心怀感恩。

  篮球赛主力、微电影主演、小品男一号……李英明的身影不仅仅穿梭在监区的每个号房中,还活跃在院里每一项文体活动中。

  “我真心喜欢这些活动,不觉得是负担,对我来说,参与就是一种快乐。”46岁的李英明眼睛里荡漾着笑意,透着发自内心的热爱。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