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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法院走群众路线接地气现场办结两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4-04-22 11:01:40


    本网讯(魏善辉)  山东省蒙阴县法院立足审判执行本职工作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为最基层群众解决最实际问题。近日,蒙阴法院执行局法官现场办案当场成功办结两起执行案件。

    岱崮镇井旺庄村村民崔某和娄某离婚一案调解结案后,因执行问题,崔某申请执行娄某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共计20000元,娄某申请执行崔某交付共同财产中的西边二间房屋及其配房3间归。同一离婚调解涉及两个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互为对方,情况比较特殊。3月7日,蒙阴法院执行局执二庭庭长王相营一行四人驱车到偏远的岱崮镇井旺庄村,统筹合并执行该两案。在该村党支部邱书记帮助下,首先到娄某家中,做通娄某支付20000元抚养费的工作,然后借娄某向崔某支付抚养费之机,做通崔某向娄某交付房屋的工作。由于涉案房屋是一整套农村住房,需要分割交付。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同意房屋交付方案,从院落中间建一道隔墙,墙东边属于娄某所有,墙西边属于崔某所有。至此,因一起离婚纠纷引起的两起执行案件顺利办结。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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