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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人生 情坚志远
——记黑龙江省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涛
作者:赵玉香   发布时间:2014-04-22 09:41:44


院长 刘涛

    人生的高度没有极限,无论你的起点在哪,只要不停下追寻的脚步,你注定会拥有更广阔的天空。刘涛院长就是这样一个执着于追求的人,一个不断向既定目标前进的人,一个用自己的双脚一步步丈量着人生价值的人。

    2011年11月27日,来自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的青年庭长、新上任的柴河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刘涛同志,走进了干警的视野。望着这位年龄刚刚40出头、目光如炬的青年人,每个人心里都在揣摩着,这样一位年纪轻轻、没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能胜任基层法院的工作吗,能带好法院这支队伍吗,能担当起柴河法院赶超先进的重任吗,大家心里不免划出了一个个问号。

    两年多来,刘涛没有辜负组织的信任和全院干警的期盼,他善谋发展,真抓实干,一身正气,他带领全院干警连续两年夺得全省林区法院系统目标管理考评第一名,柴河法院成为全省林区法院争先创优的一面旗帜,刘涛同志也多次受到省高院、省森工总局政法委、林区中院和柴河局党委、林业局的表彰。他用坚实的脚步走出了业兴绩厚、德高品正的精彩人生,向组织交上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不爱岗就会下岗,不敬业就会失业”——讲德行,正直做事

  上任初始,刘涛院长明确提出了“培育两个诚信”、“抓好两个学习”、“强化两个建设”和“守住两个底线”的工作要求。培育“两个诚信”,即做人要真诚,做事要忠诚。要真诚待人,体谅和尊重他人,扬己之长,容人之短,团结协作,和谐共事;对待工作要忠诚,要时刻以法院发展为己任,院兴我荣、院衰我耻时刻牢记,履职尽责、敬业奉献身体力行,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抓好“两个学习”,即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视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每名法官要做到思想中有大局、头脑中有智慧、工作中有创新、解决问题有办法,在司法办案中兼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守住“两个底线”,即要坚守法律底线和廉洁底线,法官必须自觉依据事实和法律独立公正地裁决案件纠纷,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的较量中,做到不唯上、不为亲、不畏权、不拜金、不偏袒,捍卫法律的尊严,依法公正廉洁办案。强化“两个建设”,即加强作风建设和执行力建设。推出“四好”服务举措(“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要求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不摆架子,不打“官腔”,平等对待当事人,耐心倾听,细心解忧,让群众打一个既经济又有尊严的官司,拉近群众与司法的距离。细化完善了首问负责制、全程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司法服务制度,并形成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违反制度一律问责的监督问责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极大提升了全院干警的文明办案水平,每一名法官真正做到了对待当事人热情相迎、热水相敬、热语相劝,以礼待人,较好地营造了规范、文明、和谐的司法环境和服务群众的优良作风。

    “一切工作向院长看齐。”——讲原则,公道带队。

  “群燕高飞头雁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本身就是检验制度执行力的“试金石”、院风院纪的“风向标”。面对一些不良现象,刘涛院长叫响了“一切工作向院长看齐”的口号,他处处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从不迟到早退;带头参加院务会议和政治业务学习,从不缺席;义务劳动,身先士卒;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公正执法,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而刹住了个别干警庸懒散漫、违规办案的歪风邪气。他匡正选人用人机制,遵循“有德有才的人重用、有德无才的人选用、有才无德的人慎用和无德无才的人不用”的用人导向,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营造宽松的成长环境。两年来,先后有9名干警被调整到重要岗位,在全院形成了“有为有位无为让位”的新风正气,极大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涌现出了一批勤奋敬业、秉公执法、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创新个人,他们成为提升审判质效、展示法官风采、推动法院争先跨越发展的先进群体和中坚力量。

    “审判、执行工作属于高风险行业,要想全身而退,必需成为行家里手、公正理性。”——讲良知,忠诚为民。

  案件到了执行环节,处理得好,案结事了,社会和谐;处理不好,矛盾深化,人心不稳。可以说执行环节考量着法院的执法能力和法官的职业素质,考量着法官的司法作风和裁判公信力。执行环节成为司法的难点和重点,也成为职工群众信赖法院、信任法官、信服裁判、信守法律的根基和动力。

  2012年初,刘涛院长到任后,将化解执行积案纳入“一把手工程”,实行院长亲自约谈、亲自制定执行预案、亲自确定责任分工、亲自协调的“院长督办”机制。在一次召开的对所有进入终结程序的执行积案的案情汇报会上,当听到一起无财产可供执行、搁置长达五年之久的李某诉冯某雇员损害赔偿纠纷执行一案的案情后,了解到申请人窘迫的生活状况,刘涛院长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要求办案人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当事双方存在亲属关系的有利条件,把寻求被执行人近亲属的支持与配合作为破解该案的突破口,打破执行僵局,还给申请人一个公道。刘涛院长亲自约谈申请人李某,认真倾听李某本人的意愿。同时,他也把被执行人目前的状况做了介绍,希望申请人要有一个合乎情理、切合实际的预期,这样才有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听着刘院长恳切的话语,李某感受到了刘院长真诚帮助自己的一颗诚心。他对刘涛院长提出的和解方案非常满意。接下来,刘涛院长又约来被执行人及被执行人的近亲属,说明案件情况以及申请人李某的和解意愿,希望大家都能降低姿态,换位思考,珍惜亲属之间的情分,共同推进矛盾的彻底化解。刘涛院长的语重心长,赢得了被执行人亲属的理解与支持,愿意替被执行人垫付赔偿款,并当场达成了和解协议,一起长达五年的执行积案终于“事了人和”。两年来,刘涛院长亲自约谈申请人、亲自督办案件,已成功化解4起“穷尽执行措施”的“执行积案”,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能把我们普通百姓的事当事儿办,这样的院长我信服!”申请人李某激动地说。

  “信访工作无小事,事事都当大事抓”——讲责任,坚守公正。

  多年来,信访积案一直成为阻碍柴河林区法院发展的沉重“包袱”。历届院党组都将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化解信访积案。至2012年,仍有7起信访骨头案尚未化解,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化解积访、消灭新访、杜绝上访”成为刘涛院长到任后的又一攻坚目标。

  2005年,申请人张某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一案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致使生效判决迟迟未得到执行。柴河林区法院也曾多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去外地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却一次次扑空,案件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结,故申请人张某多次越级申请执行,并以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为由,提出国家赔偿。柴河法院按照国家赔偿有关规定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但张某拒不接受,继续上访,该案被列为重点涉法访案件。

  2012年初,刘涛院长调整工作思路,他亲自挂帅、靠前指挥,把查找被执行人魏某作为化解此案的突破口,商请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利用技术手段协助查找被执行人魏某现居住地。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向法院提供了魏某定居的确切信息,同时提供了魏某曾于2010年10月至12月份,在河北沧州、青县、新疆等地有违章罚款记录的线索。据此线索,刘涛院长迅速指派2名执行法官,并借调2名公安干警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 2012年3月,4名干警先后深入天津、河北沧州和青县、新疆三省四地、行程万余公里查证线索,锁定被执行人行踪,历时16天,将被执行人魏某拘传至柴河林区基层法院。被执行人魏某慑于法律的威力、感于申请人的艰辛和法院干警的耐心工作,最终履行了本息共计15万元的执行款。至此,一起长达7年之久几近无法执行的执行信访积案执结完毕。

   通过院长亲自约谈信访人,与信访人“面对面”接触,体察申请人的诉讼疾苦,“实打实”地坚持把每起积案化解工作做细做实,为及时有效解决申请人的合法合理诉求铺设了一条纠纷化解的“快车道”。目前,除了一起已做好符合终结条件的信访案件申请及批准备案工作外,其他33起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信访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为传递司法正能量,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空谈误国,实干兴院。”——讲发展,文化强院。

  面对全区法院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创优热潮,面对企业转型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刘涛院长鼓励干警要始终保持领跑争先的工作态势,克服懈怠思想,抢抓新的历史机遇,担当起新的职责和使命,努力实现法院新的发展和跨越。为了提振队伍士气,他带领全院干警重温法官誓词,开展“企业转型发展,法院争先创优怎么干”的大讨论,使干警知道自己干什么,创什么,做什么,争什么,在思想上真正树立不服输不服气不服软的创先争优意识。在工作重点上,以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主线,立足服务和改善民生司法,着力打造“维护职能优法院”;立足岗位技能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着力打造“司法能力优法院”;立足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打造“司法作风优法院”;立足审判管理,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狠抓“大调解”“大调研”,着力打造“办案质效优法院”;立足法官理想职业道德教育,倡导“奉法秉公上善致和”的法院精神,着力打造“司法形象优法院”;立足完善便民举措、深化四访五下、送法三深入活动,着力打造“服务水平优法院”。立足科技强院,大力提升司法管理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着力打造“司法环境优”法院。立足于制度文化建设,出台了规范和监督审判权、执行权、行政管理权的规章制度汇编,完善了教育、监督、预防、惩治四项廉政管理新机制,在全院树起了“五个严禁”高压线,筑牢了内部、当事人、社会监督三道“防火墙”,推出了部门、个人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英雄榜”,坚持一月一考一评一通报,班子成员与干警同奖同罚,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和创优意识。两年多来,审判工作无违纪、无超审限、无错案、无新访,案件调解率、自动履行率、执行到位率明显上升,上诉率大幅度下降,案件质效和积案化解率保持双升态势。通过目标定位、落实抓实干实,各项工作争先升位、成效凸显。

  两年多来,柴河林区基层法院先后被省高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法院三级专网建设先进集体”;被省森工总局授予“全省森工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森工总局政法委授予“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林区中院授予“全省林区优秀基层法院”、“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审判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林区法院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3年12月,柴河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的殊荣。在刘涛院长的带领下,柴河林区基层法院以彰显司法公信力的优良作风,以为求位、服务大局的务实举措,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林区职工群众的好评,谱写了柴河法院建院史上争先创优的新篇章。

  “风正潮平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须策马扬鞭”。面对荣誉和成绩,刘涛院长常说的一句话:“无论你在什么高度,也无论你有多么大的能力,要想取得成绩,都必须用勇气开路,用汗水浇铸根基”。如今,他带领全院干警又站在了司法事业发展的崭新的起点上,他又瞄准了新的目标,并带领全院干警向着这个目标稳健迈进。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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