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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县法院:上好群众路线活动“预习课”
发布时间:2014-04-21 13:21:14


    本网讯(李天民 方健)  黑龙江桦南县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环节创新工作方式,注重“预习”提升活动效果。

    学习教育前,由院活动办将时间、主题、内容、重点、关键环节以及考核要求等信息点通过办公群、内部专网和手机短信3种渠道通知到每一名干警,以便提前预习,明确学习方向,增强感性认识,充分调动干警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活动开展以来,先后发布7次学习预告,各部门组织干警预习习近平、刘云山、赵乐际等中央有关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活动有关文件,同时学习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通过提早谋划、预先“热身”,打牢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思想基础。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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