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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殷都区法院:巡回法庭法律宣传到农家
发布时间:2014-04-14 10:40:07


巡回法庭

    本网讯(杨长福 李瑞)  4月12日,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到辖区梅园庄办事处梅园社区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农民工权益案件,这是该院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同时也让农民朋友受到了很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2011年,家住安阳市殷都区梅园庄办事处梅园社区被告黄某在陕西省商洛市和福建省龙岩市等地承包工程,期间雇佣邻村王某、刘某、张某和韩某四原告为其工作。工程结束后,被告黄某欠他们工资共25528元。随后,四原告多次找到黄某要工钱,黄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敷衍搪塞,一直没有结果。为此,四原告遂向殷都区法院提起诉讼。

  殷都区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农民工了解了详细案情,仔细询问劳务费的拖欠情况。为了使农民工尽早拿到劳务费,决定在殷都区梅园庄办事处梅园社区巡回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被告均认可四被告工资钱款事实,但被告黄某说自己的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致使资金紧张,无力支付他们工资,他也是两头受气,因此心情很不好,没有同意案件调解。最后法庭依法做出了判决被告黄某给付四原告所欠工资款。

  近年来,该院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民生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创新农民工案件审理机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办理原则,为有利益诉求的农民工排忧解难,充分彰显司法关怀。此次该院采用流动法庭宣传法律的形式,不但缩短了法庭与农民工的地理距离,而且拉近了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使广大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是他们的护身符和保护神,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仅去年11月全省法院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共开展“关爱农民工”活动法制宣传5次,接受农民工咨询150多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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