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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思考
作者:王贤    发布时间:2014-04-10 15:09:22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了《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两高”的报告分别指出,2013年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无罪,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这一系列数据,充分表明了“两高”依法纠正冤假错案的决心和勇气。纠错本身就是进步,进一步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已经发生的冤假错案、坚决防止新发生冤假错案,是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转变观念是前提。每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检察机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或者是法律监督不到位,或者是检察执法本身存在问题。冤假错案的发生,不仅对当事人是一场灾难,而且严重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影响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国家的长治久安。过去,或因执法理念上存在偏差,或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或受“家丑不可外扬”、“害怕承认错误”等思想的影响,导致发生了一些冤假错案,在社会上影起了强烈反响。事实证明,依法及时、迅速地纠正错案,是重建公众对司法的信赖、重树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一方面,要切实转变和更新执法理念。执法理念是执法活动的思想基础和指南。先进的理念引领执法活动产生正确的方向、积极的效应,而陈旧的理念则制约着执法行为的开展,甚至将执法行为引向歧途。检察机关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才能有效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另一方面,要敢于揭短、勇于纠错。检察机关作有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应该有“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气魄,更应该有“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宽广胸怀,对已经发生的冤假错案或可能发生冤假错案的苗头性、趋向性问题,要及时监督纠正,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二、规范行为是关键。“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令之行,在于执法者,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职权行使职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办案”等压力而违背法律规定。要自觉加强对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刑诉规则、司法解释,以及高检察院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要严格落实好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非法证据排除、以及依法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等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化管理机制,强化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规范管理。要将质量管理理论引入到检察工作中,从线索管理、分流、初查、立案、侦查,从案件受理审查逮捕、起诉、审判,从监管场所里羁押到刑罚执行等各个执法环节入手,精确规定每项检察工作职责,以程序化的方式描述运作流程,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清晰明确,彰显范化管理机制对执法过程的指导、提醒和制约作用。

  三、健全机制是保障。邓小平同志讲过“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还是制度靠得住些”。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必须把健全制度机制作为重要保障和基础环节,在建立制度、完善制度、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一是要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具有重要作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刑事申诉案件,检察机关要依法进行复查,发现有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证据存在瑕疵、量刑不当等情形的,应依法移送相关部门监督纠正。二是要完善案件评查和执法办案考评机制。科学、合理的案件评查和执法办案考评机制,既能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又能有效引导办案干警规范执法,防止因片面追求立案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而诱发冤假错案。三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检察机关既是刑事诉讼的重要主体,又担负着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监督,促进有关部门规范行使侦查权、审判权、执行权,又要加强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制约,严守冤假错案底线。四是要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出台的《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完善错案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规范执法相关规定、不遵守办案纪律,办案过程中因失职失误出现差错、故意或严重不负责任等,导致冤假错案的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五是要完善干部队伍培训机制。既要突出抓好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干警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法律业务学习活动,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又要选择体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要求的案例,从正面引导干警规范执法,更要选择典型性冤假错案,深刻剖析其发生的原因,总结其经验教训,以警示干警规范执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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