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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检察官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作者:张明文 王培友 发布时间:2014-04-10 10:49:23
“路迩,不行不至;事小,不为不成。”五年自考,三年司考,三年在职研究生,她用十一年的时间将自己锤炼成了一名检察官;怀揣热忱与激情,她以专业和赤诚广泛播撒法治阳光,用心践行公平正义,尽情诠释为民情怀,她就是高密市检察院“80后”检察官张越。 有一种美叫执着:执着追梦,践行公平正义 如果不是身着藏青色的检察制服,外人很难把笑容温暖、平易和蔼的张越与印象中庄严肃穆的检察工作联系起来。2000年,中专毕业的张越为了心中的法制梦,毅然放弃了来之不易的会计工作,踏上了艰辛的自考之路。凭借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勤奋努力,她先后考取山东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8年,她以优异成绩考入高密市检察院,以执着成就了最初的梦想。 踏上工作岗位后,张越并没有因此而放松学习,反而把坚持学习当做成长的利器,她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利用工余时间攻读在职研究生,在而立之年又取得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是“学家子”,更是“干家子”。张越把学习的干劲和韧劲也带到了工作中。在同事的眼里,检察工作是她的工作重点、生活重心,成了她生活的常态,也成为与她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连待产前的三天,她还为了案子在东营、潍坊和高密三地奔走,同事开玩笑道,“孩子的胎教是在看守所进行的呢。”经她办过的刑事案件多达300余件,接触过的涉案人员多达500多人。而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会反复思量,全力以赴投入到办案工作中,力求让每一名案件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正义的力量。 有一种美叫创新:创新机制,法律会更有人情味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无论是对谁,除了严峻的面孔,它是有温度的。检察官的职责之一就是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这种人性的温度”这一直是张越坚持的理念。 刑诉法修改前仅规定在审判阶段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张越在办案中发现,在侦查、诉讼阶段,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经济能力有限无力聘请辩护律师以至于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她大胆设想、小心求证,在征得领导的同意、科室的支持后,积极联系走访团市委、司法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研讨,起草了《关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2011年12月27日,高密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会签《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院提出法律援助建议,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012年7月,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提捕16岁的岳某、17岁的谭某,两人均未委托律师,高密市检察院依据《关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启动了援助机制,高密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了律师为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到未成年人所在的工作单位、邻里社区进行社会品行调查,并提供了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两人无犯罪前科的证明。结合律师提供的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高密市检察院最终对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了不捕决定。虽然两人重获自由,但为了让他们更好的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张越多次到他们原来的工作单位协调,两人重返工作岗位。半年后,当她对两个未成年人的状况进行回访时,曾经为孩子操碎了心的父母拉着张越的手一个劲的说,“多亏了你们,孩子走上了正路,我们做父母的心总算是放下了……” 6年来,张越先后依法办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案件65件,依法办理妇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8件。每当接触到那些因种种原因误入歧途的妇女和未成年以及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时,都是张越最纠结的时候,她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帮助他们,生怕他们越陷越深或者受到更大的伤害。而每次听到关于他们的一点点好消息时,也是她最开心的时候,觉得自己的努力有了价值。 有一种美叫奉献:结对帮扶,真情关爱妇女儿童 别看工作办案时的张越风风火火、果断干练,而在日常生活中她确是柔情满怀、温情四溢。即使工作再忙,她也不忘把关爱弱势群体融入检察工作,时刻情系困难妇女儿童。 2011年春节刚过,为了不打搅资助对象小坤(化名)的学习,张越带着助学金和学习用品,骑车60多里赶到了他的家中,在与小坤母亲郭春花的交谈中意外得知了这个家庭的“困惑”。原来,2009年,小坤的爸爸刘明(化名)驾驶的大货车与一机动车相撞,并在车祸中不幸去世。事故发生后,车主亲属不仅不承认与刘明的雇佣关系,还将郭春花一家告上了法庭。由于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判决郭春花家赔偿车主方六万多元,这让贫困的郭春花一家陷入了“绝境”。无奈之下,郭春花选择了上诉。对案件进行了详细了解后,凭借着敏锐的职业嗅觉和扎实的办案能力,张越觉得这个案子大有转机。虽然已有几个月的身孕,但为了帮助孤立无援的郭春花,让这个贫困绝望的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张越利用休息时间,硬是挺着大肚子陪着郭春花来回跑了十几趟相关部门,并调取了车辆的具体信息,查询了刘明多次违章行车记录,从不同角度证实了郭春花丈夫被雇佣的事实。考虑到郭春花的家庭状况,张越又替她联系了一名代理律师。后经法院对该案重新审理,认可了刘明与其车主的雇佣关系,郭春花家不仅无需赔偿,而且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一方还需赔偿郭家19万余元。 时至今日,虽然案子已经过去三年多了,但张越对郭春花一家的帮扶却从未终止过。每逢节假日,张越不仅会为失去父亲的小坤送上助学金和各种学习生活用品,就连小坤平时的作业和学习成绩,她也会仔细的过问,并多次找到小坤的班主任和校长,拜托大家多关心照顾这个可怜的孩子。 “检察工作是庄严的,检察官在群众中是有公信力的。”张越说,“我们加一把劲、办好一个案子、做好一件职责之外的事,改变的可能是一个孩子、一个家庭。我和我身边的检察官们都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些什么,让社会更美好、更和谐。”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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