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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QQ聊天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案件多发需关注
作者:潘从武 梁波 江鹏 发布时间:2014-04-09 11:41:12
近日,发生在新疆阿瓦提县和五家渠市的两起少女被伤害案,其受害者均是十三四岁少女,她们的共同爱好都是喜欢上网,被网上认识的“叔叔”、“哥哥”强奸、猥亵。据记者了解,近年来,在全国各地,犯罪分子利用QQ聊天对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侵案件多发,亟待引起各方高度关注。 一部手机牵出强奸案 通过网络聊天,家住阿瓦提县的55岁男子李某,骗取13岁少女小飞(化名)的信任后,数次与其发生性关系。 “宝贝,你哪来的手机?”2013年12月7日,看着正在玩手机的女儿,父亲问。 “一个叔叔给的。”小飞不经意地说。 “哪个叔叔?”小飞的话引起了父亲的注意。在父亲的追问下,小飞承认,自己在网上认识一个“叔叔”,已经“好”了3个多月。 父亲知道后,既心痛又愤怒,他一把抓过手机扔在地上。当日,父亲便带着女儿报案。很快,涉嫌强奸的男子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原来,2013年8月,李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小飞。李某谎称自己只有22岁,想找对象,用花言巧语骗得了小飞的信任后,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 为让小飞高兴,他先后给小飞100元现金、一部手机以及一条假项链。 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李某明知小飞不满14周岁而与其多次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强奸罪,于4月2日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离家出走 被网上“哥哥”猥亵 家住五家渠市的14岁少女小丽(化名),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哥哥”,哥哥的嘘寒问暖,让小丽感到很温暖。 2月15日下午,小丽因琐事与父母吵架后离家出走,来到网吧。在网上“哥哥”的安抚下,小丽和“哥哥”见面了。 随后,两人来到五家渠的一家宾馆。在宾馆,“哥哥”将小丽猥亵后离开。事后,小丽非常害怕,便把事情告诉了父母,家人思来想去,最终决定报案。 接警后,五家渠市公安局迅速对此案进行了排查,确定这名男子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2月16日11时许,民警在米东区羊毛工镇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经讯问,李某对网上聊天引诱小丽,并在宾馆内对其进行猥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法官李度告诉记者,从最近几年该院受理的一系列奸淫少女犯罪的案件中发现,借助QQ聊天功能进行性侵犯的犯罪行为已经延伸到未成年少女这一领域,这些不法分子的行为给未成年少女的身心带来了严重摧残,也给她们以后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压力、留下了难以抚平的心灵创伤;其社会危害巨大。这一类不法分子对未成年少女具有很强的“猎奇心理”,他们以自我为中心,不顾别人的安危、不考虑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这些不法分子认为,未成年少女软弱无知、没有社会经验、缺乏最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她们体力有限、没有防卫能力,容易受欺骗,也容易被吓住、被控制;对她们进行侵害不会给自己造成任何危害。不同的犯罪分子,对未成年少女实施犯罪的方式略有不同。犯罪分子有的装扮成“白马王子”,利用未成年少女怀春心理诱骗。还有的利用甜言蜜语诱骗,借用富足物质条件诱骗,利用未成年少女的羞愤心理,暴力性侵。 法官建议,加强对未成年少女的关爱和保护。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要倍加关爱未成年少女的成长,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少女的教育,监督其在校行为,教育其建立正确的交友观。一旦发现一些不端的苗头要及时进行引导和教育。家长更要注意未成年少女的成长,尤其是女孩进入青春期以后,要经常留意女孩的变化,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在同学家过夜,加强管理和约束。对未成年人来说,进行QQ聊天虽然也可以学到一些有益的知识,但总的来说弊大于利,加强对自己未成年子女的管教,禁止其上网QQ聊天,教育她们多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以在现实中与同学交往的方式来增进友谊。还要加强对未成年少女的青春期教育。加强未成年少女的青春期教育,消除她们对性的好奇,淡化她们对异性的神秘,使她们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知,让她们认识到交友不慎受到侵害对自己身心造成的摧残与伤害。教育未成年少女保护自己的一些方法。当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受害者要勇敢地站出来,指控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加强对未成年少女实施犯罪的打击力度。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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