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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仁法院巧念“四字经”服务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4-03-26 11:36:59


    本网讯(胡清文)  今年以来,湖南省安仁县人民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该县是农业生产大县,春耕较为繁重等情况,牢记为民司法的理念,巧念“四字经”,主动延伸司法服务领域,坚持巡回办案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确保农户春耕生产不受影响。该院1-3月共受理各类涉农案件182件,审结170件,其中调解结案123件,调解结案率为70·42%,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调“快”字,提高效率保效果。对于受理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农业侵权赔偿和婚姻纠纷等涉农案件,积极使用简易程序使用,坚持“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和快执行,勤审理快结案,缩短办案周期时间,提高办案工作效率。该院1-3月所审结各类涉农民事案件170件,平均审理周期47天。

  注重“和”字,化解纠纷促和谐。该院将调解或者执行和解贯穿于诉前乃至执行的始终,努力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案结事了。该院审结各类涉农民事案件170件,其中调解结案123件,调解结案率为70·42%。还通过辨法说理、思想疏导和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等方法,督促确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履行义务35件,尽力减少纠纷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促进新农村建设。

  立足“便”字,不误农时减诉累。该院两个中心法庭根据农忙时间调整工作时间,开办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和夜间法庭,利用晚上或早间等农闲时间组织当事人看现场、开庭、调解或者送达等。加大巡回办案的工作力度,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巡回办案12次,就地化解了矛盾纠纷12件,保证农忙时节的农村当事人不因诉讼耽误农时,从而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

   围绕“教”字,自主维权强意识。该院在传统的“春分药王节”活动期间,组织15名法官上街或者下乡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免费发送资料2000份,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解答有关化肥、种子等纠纷案件的法律问题,宣传涉及农户群众利益的相关法律法规。还选取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巡回办案12次,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增强了广大农民的自主维权意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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