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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孟灿:89件执行建议均被采纳
作者:严孟灿 发布时间:2014-03-26 11:26:53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力度,督促生效民事裁判得到正确、及时、有效地执行。2013年以来,我院共向区法院发出民事执行检察建议89件,均被采纳。 专题调研,确定监督重点。为了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我院专门深入区法院执行局开展执行活动调研,对2011年以来执行案件的类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摸底分析,最终确定将违反法定程序的执行案件、超标的执行案件和严重损害国家、集体或案外人利益的案件,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作为执行监督的重点。 多管齐下,多方获取案源。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室、“五个百场法制宣讲”、“检察开放日”活动等平台,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法律咨询等方式,深入社区、企业宣传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案件信息;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与辖区律所、司法局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检察业务信息内部移送制度,注重从办案、群众来访和举报中摸排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线索。 2013年,我院共受理民事执行申诉案件91件,同比上升460%。 争取支持,畅通监督渠道。要做好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必须加强与法院的协调配合,共同排除执行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此,我院多次与区法院沟通协商,明确了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并就执行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监督案件的调、阅卷等方面达成共识,为顺利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确立原则,确保监督合法有效。我院从民事执行监督的法律属性及职能定位出发,总结出三条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适度监督原则,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行使监督权,不影响、不干预法院的正常执行活动,防止监督权滥用。二是重视支持配合原则,对于因当事人不了解执行情况或对有关法律不熟悉而引发的申诉案件,通过释法说理为法院执行活动排除干扰;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执行案件,检、法两家开展协作,统一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三是落实息诉罢访原则,在查找问题的同时,将息诉罢访、化解矛盾纠纷贯穿监督全过程。如,我院在办理王某等88户业主执行申诉系列案件时,为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我院及时启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并适时将案件进展情况向代理律师反馈,通过律师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效果很好。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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