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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法院开辟执行绿色通道速执涉民生案件
发布时间:2014-03-20 14:22:44
本网讯(宋云) 新疆岳普湖县法院始终以“司法为民”为工作宗旨,把有关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案件和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民生的案件的有效执行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2012年8月24日,岳普湖县境内发生一起4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引起较大的社会影响。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因该案后果严重,申请执行人多,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梳理现有案件,决定将“8.24”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作为此次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突破口,专门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素质好、执行能力强的执行骨干负责该案的执行,下大力气打好“组和拳”,定督办领导、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执行措施,对该案全方位畅通“绿色通道”。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穷尽执行方法、手段和措施,给被执行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被执行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给予了赔偿;同时,院领导及时加强与县委、县政府的协调、沟通和联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使该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院党组书记高丽萍同志在“8.24”案件执行总结会上强调,岳普湖县法院今后执行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加强执行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更硬的措施和办法力克“执行难”问题,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该院执行局领导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果,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绩来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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