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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把惩防体系建设纳入公安中心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19 09:43:24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入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公安部党委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办法》要求,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公安中心工作来部署。

    《办法》明确了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公安中心工作来部署,紧紧围绕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的根本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加强改革创新,统筹各方面积极参与,各项制度措施共同发挥作用。到2017年,公安队伍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健全并有效运行,广大民警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办法》提出3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大力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组织纪律;落实作风建设要求;不断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集中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二是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三是扎实推进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加强公安反腐倡廉教育;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制化水平;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快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办法》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警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任务落实。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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