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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法院快审快结“三农”案件确保春耕生产
发布时间:2014-03-17 13:24: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建厦) “多亏法官到地里现场调查,公正调解,才使我们的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妥善化解,现在可以安心种地了。”3月17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深入九运街镇十运村承包地纠纷现场细心勘查、精心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土地承包纠纷,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该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快审快结“三农”案件,为阜康市辖区春耕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阜康市是一个农牧业大县,22万人口中农牧民占了绝大部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较为敏感,每年诉至法院的涉农案件都比较多。阜康市法院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研究制定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三农”问题的司法服务力度。 该院设立绿色通道,对“三农”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确保农牧民群众不因诉讼而耽误春耕生产。为了方便农牧民打官司,该院法官还落实巡回下乡办案制度,对“三农”案件尽可能地深入到田间地头,实地走访,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办案中,凡是对“三农”案件,该院坚持多做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尽可能促使当事人心平静气地达成调解协议。建立小额速裁机制,缩短审理周期,节省农牧民的诉讼时间。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给予诉讼费减、免、缓的优惠政策,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该院把打击涉农犯罪作为保护“三农”工作的重要环节,严厉打击盗窃耕牛和农牧业生产工具等各种破坏农业生产、经营、流通的犯罪活动,确保阜康市的春耕生产顺利地开展。 目前,该院共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农案件5件;审结盗窃耕牛、生产工具刑事案件3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经济健康发展。 同时,该院还组织干警参加市委组织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共选派26名干警到滋泥泉子镇南泉村等8个中心村,怀揣民情日记,入户走访群众,进行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制宣传、排查化解矛盾、帮助群众生产。至今,下派干部与乡镇民调组织共消除各类矛盾隐患100余件,疏导上访群众45人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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