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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业律师人数增至25.09万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14-03-10 10:52:22
记者近日从司法部了解到,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化,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指导推动下,我国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我国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执业律师已达25.09万人,比上一年增长8.01%,其中专职律师22.5万人,兼职律师1万多人,法律援助律师5400多人,军队及公职、公司律师共计9200多人。律师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已占总数的82.1%,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律师超过4万人,有6230名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两万多家,比上一年增长6.4%,其中合伙所1.4万多家,个人所4400多家,国资所1400多个。 据介绍,我国共有公证员1.27万人,公证员助理9100多人,2013年共任命公证员896名。全国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1.8万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万余人。 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履行职责使命,诚信服务,针对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载体,各项业务取得新的成绩。据统计,2013年律师共办理诉讼案件253.65万件,比上一年增长5.35%。办理非诉法律事务近100万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8万件,担任法律顾问45.68万家,律师业务收入470亿元。全国公证员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58万件,其中,国内公证895万件,涉外公证343万件,涉港澳台公证19万件,公证业务收入32.51亿元。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83.71万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60.56万件,担任法律顾问21.58万家,业务总收入近9亿元。 我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截至2013年年底,共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257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设立了328家代表处,其中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263家,香港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65家,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大陆(限福州、厦门两市)代表机构9家。前不久,司法部批准了上海市司法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中外律师事务所密切合作方式试点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密切内地与港澳律师业合作试点方案,我国律师业对外开放合作迈出新步伐。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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