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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取消10项进户执法项目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4-03-05 09:30:37
记者3月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该局近日发布公告,取消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等10项进户执法项目。 据介绍,这10项被取消的进户执法项目分别为: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调查巡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调查巡查、大额普通发票代开调查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挂失调查巡查、未按期认证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抵扣调查巡查、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调查巡查、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采集、车价信息管理、逾期未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理、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票表比对异常处理。今后,各级税务机关对于上述10个项目的管理,不再采取进户的方式进行。 税务总局同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开展本级税务机关制定的进户执法项目的清理工作,并在今后对设立进户执法项目依法从严掌握,防止进户执法工作发生反弹。税务总局将及时向公众通报各级税务机关清理进户执法项目工作的情况。 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马毅民指出,第一批进户执法项目的取消,是税务总局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作风、转变职能、减轻纳税人负担的又一实招。下一步税务总局还将继续打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组合拳,加大对各项制度规定的清理力度,按照“打连发”的方式,陆续推出第二批、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的项目,逐步规范税务机关进户执法工作,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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