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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枣阳法院:大宣传传递司法“正能量”
作者:梁军   发布时间:2014-03-04 14:20:28


    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法院坚持把宣传工作摆在与审判执行工作同等位置来抓,通过落实多项措施,形成宣传的规模效应,营造出宏大的宣传声势, 展示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司法公信。去年9月,该院再次荣获“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领导重视 形成宣传合力

    “司法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的重要工作方式。”枣阳法院院长周俊庆说,该院坚持把司法宣传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司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年初制定宣传工作要点,每月召开一次宣传工作推进会,分析、讨论、研究宣传工作,为宣传出题目、提要求,进行具体指导。

    据了解,院长周俊庆不仅坚持以身示范带头写稿,经常听取宣传工作专题汇报,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而且经常亲自接待来访的记者、编辑,进行面对面地沟通,将宣传意图渗透到采访当中,提高法院宣传的实际效果。还规定宣传人员可以列席涉及宣传内容的党组会、院务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除涉密事项外,宣传人员均可旁听,以便及时、准确、全面进行宣传报道。

    同时,该院将新闻宣传归口负责信息调研工作的院办公室,并专门固定一名文字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同志从事宣传工作,并在其他庭(科室队)确定一名热爱写作的干警担任兼职宣传员,形成以办公室为龙头、机关各部门、基层法庭为两翼的大宣传格局。

    注重培训 提高宣传能力

    “打铁尚需自身硬”!搞好司法宣传工作,离不开一支过硬的宣传队伍。分管宣传工作的枣阳市法院纪检组长隗勇说,为提高宣传人员的工作水平,该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确定一个月召开一次宣传员座谈会,加强专兼职宣传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培养大家对宣传新闻的敏感性,提高写作、选材的能力,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每年选派骨干宣传员参加各类媒体组织的新闻业务培训,邀请资深编辑记者来院讲授新闻采写、新闻摄影、舆情应对等知识,广泛汲取和学会从媒体的视角报道法院新闻,提高文章的采稿率。组织老通讯员进行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全面提高整体宣传素质。建立法院内部宣传工作QQ群,一方面加强协作,发掘各个庭科室有价值的新闻素材。另一方面通过交流,促进专兼职宣传员新闻写作水平的共同提高。

    建章立制 激发宣传动力

    创新工作机制是做好宣传工作的根本保证。该院一直将宣传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先后制定完善了《枣阳市法院信息宣传调研奖励办法》、《枣阳市法院信息宣传调研考核实施细则》等,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庭(科室队),以及每一名专(兼)职宣传员,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新闻采访接待制度,严格新闻纪律,严格审稿制度,防止虚假报道的发生。    

    坚持实行动态管理,对各庭(科室队)投稿和采用的稿件实行登记、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发稿数量,每季度兑现一次用稿奖励,年终进行一次总评。对于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在年底予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除通报批评外,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在全院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

    加大物质保障力度,坚持对宣传经费实报实销,为办公室宣传人员配备了一辆采访车,先后还投入10万多元,及时更新了电脑、刻录机、扫描仪、传真机、录音笔、数码单反相机、高级摄像机等硬件设备,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科技含量,为宣传员稿件的采写、传输提供了物质保障。 据了解,该院每年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光明网等媒体发表新闻作品近300篇(幅)。

    创新载体 拓展宣传渠道

    该院按照“立足本地、扩大影响”的思路,高度重视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氛围。积极与枣阳电台、枣阳电视台合作,开设《天平之声》、《走进法院》专栏,摄录广播、电视新闻及专题稿件,通过工作报道与案例宣传相结合、宣传工作与宣传典型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法院,理解法官,感悟法律精神、了解法律程序与类型,达到普法教育功能。还率先在襄阳县级法院尝试创办内刊《枣阳审讯》,通过该平台的多角度、全方位报道法院审判执行、便民诉讼、司法公开、队伍建设等工作,不仅展示了人民法院、法官新形象,而且提升了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和司法公信力。

    同时,建立枣阳法院网、微博等,迄今已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内容涉及法院工作动态、案件报道、审务公开等。积极开展庭审网络直播、推进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去年来已直播5场次,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0%。该院通过利用新媒体,将司法“晒”在阳光下,不断向群众传递着阳光司法的“正能量”。

    此外,该院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设立新闻媒体联络室,记者旁听席,及时向媒体提供法院典型、亮点工作以及热点、焦点案件的信息资源,尽力为新闻媒体及记者采访报道创造便利条件,积极构建与媒体互信、互动、互助的和谐关系,从而在支持媒体中实现双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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