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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梁平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3-03 10:09:37


    本网讯(王艺洁)  为深化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经重庆梁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梁平法院成立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民陪审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考核工作。人民陪审工作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主要包括:

    一是负责选任人民陪审员。认真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制定并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内容包括选任名额、条件、方式、程序等事项,以便公民自主申请或所在单位(基层组织)推荐。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企业车间等车间一线,张贴公告125份,发放宣传资料582份,广泛吸收社会不同地域、行业、性别、年龄的人员。2013年12月13日,经梁平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任命,梁平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109名。

    二是负责教育培训。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任职期间的人民陪审员进行政治理论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学习相结合,发放《人民陪审员学习指导汇编》,组织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开展庭审观摩136人次,进行专题研讨5次。定期向人民陪审员赠送《人民司法》、《法律适用》、《人民法院报》等行业刊物,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思想素质和司法能力。

    三是负责管理统筹。对人民陪审员的陪审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发放陪审情况登记册,由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在登记册上签字,证明其陪审情况。开发人民陪审员信息数据库,按照受案辖区、专业技术将人民陪审员分为两大类,采用网络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审人民陪审员,提高人民陪审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负责监督考核。制定《人民陪审员绩效考核办法》,建立绩效档案,印制考核表格,内容包括政治素养、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考核等级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将考核结果与人民陪审员的经费补助、表彰奖励等挂钩,年底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人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并评选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其他方面事迹突出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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