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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婺源法院“三注重”提升人民陪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03 09:49:26
本网讯(郎志华 李盛林) 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近年来立足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人民陪审工作,通过注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庭审、评议等履行职责上的作用,完善各项制度和保障措施,构建起人民陪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注重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为了人民陪审员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技能和专业知识,服务于审判,该院加大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力度。该院对人大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为每位人民陪审员购买法律适用手册等业务书籍。同时,每年定期举办两次对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不定期邀请人民陪审员观摩法官调解、执行案件。在三个派出法庭均设有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提供报刊、法律期刊阅览,充分满足人民陪审员在业务“充电”方面的需求。 二是注重对人民陪审员功效作用的发挥。该院出台规定,要求每位干警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注重发挥他们的作用,尽力避免“陪而不审”的状况出现。在庭审中对一般事实等可由陪审员对当事人(被告人)进行发问;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鼓励陪审员以大众的视角,发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方面的意见,不当“花瓶”。注重发挥每位人民陪审员在各自专业领域的优势,发挥他们的特长,为法官运用法律进行裁判提供有力的支撑,并在案件需要时请他们协助做好调解工作,从与法官不同的特别角度劝说、感化当事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注重完善对人民陪审员的激励及保障机制。该院专门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整的管理制度。从2010年开始,对人民陪审员费用支出实行全额保障。对人民陪审员因履行工作所支出的交通、餐饮等费用给予补助,做好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在每年的法院年终工作总结大会上,评出六名优秀人民陪审员予以表彰。2013年,该院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陪审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法院审判工作的质效,增强了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感和司法权威的公信力。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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