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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法院推进裁判文书上网 已“晒”千份文书
发布时间:2014-03-03 16:05:17
本网讯(周永恒) 3月3日,记者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枣庄中院着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截至目前,枣庄两级法院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晾晒”裁判文书1030份,无论当事人,还是社会公众,都可以上网查看相关文书。 去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按照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法院符合公开条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上网公开。 为了推进文书上网工作,枣庄中院制定了有关实施细则,明确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案件类型、技术处理、审批流程等事项,形成“承办人负责文书质量,庭室负责人监督管理,专职管理人员审核发布”的裁判文书网上公布责任机制。同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纳入年终考核范围内,对于不按时上网、拖延上网等行为,将予以通报批评。 枣庄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弘说:“裁判文书上网能够使办案人员更加负责、谨慎地审理相关案件,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必将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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