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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晓霞:检察院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作者:卫晓霞   发布时间:2014-02-26 10:24:31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惩防体系,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

  一、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纯洁生活圈、交友圈,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围绕权力配置、决策、实施、信息公开、监督、检查问责等六个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加大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严禁领导干部个人拍板。

    (2)全面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突出“一把手”、公共资源配置、执法和司法、国有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工作项目等关键岗位,抓好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公开权力运行等措施落实,推动权力阳光运行。

    (3)积极开展巡视工作,探索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巡视成果运用。

    (4)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惩治买官卖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严肃查处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行为。

  二、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

  以贯彻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推行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强化各执法环节之间的监督制约,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格规范检察人员对外交往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做:

    (1)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积极落实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改革措施,严格执行对不应立案而立案进行监督的条件、范围和程序,完善发现、纠正和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开展强制性侦查措施适用情况专项检查和对犯罪嫌疑人“另案处理”案件的专项监督活动。

    (2)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一步调整办案结构,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纠正违法通知、建议更换办案人等监督手段,加强对审判机关错误判决、裁定以及民事执行、调解活动和其他违法情形的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力度,针对裁判不公、执法不公的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督。不断推进民事执行监督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工作,探索公益诉讼。

    (3)加强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加强了执法工作情况交流。积极推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酌定量刑情节调查评估机制,开展刑事判决研判活动,改进审判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刑罚执行活动的动态监督。与区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地税局等单位,努力完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

  三、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

  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积极推进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不断提高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的能力。在实际检察工作中,除了要采取传统形式,如设置专栏、制作挂图、印发小册子,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情况通报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检务公开内容外,还要重视和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可以探索建立“检务公开”大厅、信息台、咨询台,设置电子显示大屏幕、自动触摸屏,在互联网上开通宣传页、网址等,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通过建立门户网站、开设检察微博,推动电子检务建设,促进检察机关上下互动,横向联合,使“检务公开”更加及时准确,透明度高,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增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还要建立健全“检务公开”的相关工作制度,如严格执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制度,完善定期通报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监督保障机制等。切实保证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勇于坦承自己的不足,勇于查究自己的问题,是我们自身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要始终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在检察工作中,一定要深刻领会高检院、省院相关会议要求,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方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检察干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要把查办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放在与对公安、法院开展法律监督、查办职务犯罪同等重要的位置,下大力气解决检察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队伍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要重点查办以下六种案件:

    (1)查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检若干规定的案件;(2)二是利用检察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的案件,滥用职权违法违规办案的案件;(3)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4)失职渎职导致涉案人员自杀、死亡、脱逃的案件;(5)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违反规定提拔任用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6)化公为私、挥霍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通过严抓细管,确保每一个干警遵守法律,忠诚履职,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检察机关要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载体,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和创新,切实抓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健全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工作,狠抓领导班子监督管理,加强和改进检务督察工作,努力开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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