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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为:群众工作需要沉下身子"接地气"
作者:孙小为 发布时间:2014-02-25 10:40:47
群众工作是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基层是党事业的肥沃土壤,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做好群众工作是确保国家稳定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群众工作之所以重要,因为它一头连着国家政策,一头连着百姓生活。基层干部要同时担负起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责:他们一方面要将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确保基层工作有序有力;另一方面又必须从群众角度考虑问题,为群众服好务。因此只有做好基层群众工作,才能保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沿着的航向大踏步地前进,才能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群众工作是检察工作的落脚点。我们的各项检察工作措施落实了没有,落实得好不好,群众最有实际感受,落实得好、落实得快,群众就拥护;落实得不好、落实得慢,群众就会有反映。扑下身去察民情、解民忧,不仅有利于掌握基层真实情况,作出科学决策,少走弯路错路;同时也融洽了与群众的关系,加强了沟通和协调,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全面落实,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体现,是抓好工作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我们要深刻认识到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放下架子,沉下身子,扎根基层,服务群众。要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勤于深入基层“接地气”,善于扑下身子抓落实,让各项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富有实效,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践中去,落实到基层中去,落实到群众中去。群众工作能培养锻炼基层干部厚实的“地气”和坚实的“底气”,对于基层干部来说这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常怀为民之心,常怀为民之情,想民之所想,忧民之所忧,从群众中汲取智慧与力量,在为民服务中纯洁党性,从而为自己提供源源不绝的精神动力。 在群众工作方面,近年以来,我们宝鸡市渭滨区检察院做了扎实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了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服务群众工作水平,我院立足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加大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听民声、知民情、解民意,始终把人民满意度作为评判工作的标准,做到亲民、便民、利民。 一是建立遍及城乡的联系工作机制。在全区9个乡镇、5个街道办成立检察室,在51个社区,67个农村建立联系点,每个社区、农村设立一名联络员。由院领导包抓乡镇、街道办,干警包抓农村、社区,每周定时集中受理人民群众诉求,随时通过联络员互通工作情况。二是建立法律流动服务工作机制。设立法律服务流动站,制作典型案例展牌,双休日组织人员上街宣传;设立法律服务流动宣传车,播放检务公开内容,散发检务公开资料,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是建立服务群众公开承诺机制。从执法办案的理念、效率、质量和效果入手,制定执法办案承诺内容;从方便群众控告、申诉、投诉以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入手,规范便民利民措施;从维护政治纪律、执行办案纪律以及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入手,提出纪律作风要求,规定了“三大项十五条” 承诺内容,真正使执法办案过程变成为民服务的过程,便民利民的措施变为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播发、随时宣传散发等形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工作机制。院领导亲自带队,建立由职务犯罪预防、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组成的宣讲团,深入学校、医院、机关、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预防讲座,受到了辖区单位一致好评。五是建立与人民群众直接联系机制。印制渭滨检察院办事指南手册,制作写有举报电话和渭滨检察精神的纸杯、手提袋和挂历,利用节假日在繁华路段、农贸市场、电信营业厅集中向辖区群众发放,面对面交流,面对面服务,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群众问题。 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不断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使检察工作走入基层,贴近群众,树立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2012年年底,在全省政法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我院全省排名由原来的全省第85名跃升至全省区级第8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五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获得省、市先进检察院等荣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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