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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精神病人施暴力致一死二伤被强制医疗
发布时间:2014-02-21 14:09:43
本网讯(杨镇海 宋滨) 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审结该县首例强制医疗案件,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一死两伤的精神病人贺开华依法被决定强制医疗。 贺开华系赫章县河镇乡人。2013年6月28日16时许,贺开华进入赫章县河镇乡发冲村街上的一百货商店内,以找该店楼房的房主为由,未经店内人员允许擅自上楼,下楼后被店内工作人员质问,贺开华便持刀将店内工作人员杨某某、唐某某、侯某某杀伤。杨某某被送当地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唐某某、侯某某伤情分别被鉴定为重伤和轻伤。 2013年11月5日,经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贺开华作案时因患精神分裂症,受精神病理性认知、情感障碍的影响和支配,导致其实质性辨认和行为自控能力丧失,评定贺开华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贺开华实施了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贺开华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有必要对其予以强制医疗。遂根据贺开华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前述决定。(文中“贺开华”系化名)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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