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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营山法院四项机制推动陪审工作发展
发布时间:2014-02-18 09:44:48
本网讯(唐海奎) 近年来,四川省营山县法院通过建立人民陪审员规范管理、学习培训、物质保障、考核奖惩四项机制,人民陪审员工作日益规范、科学。2013年至今,该院33名陪审员共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257件,占全院已结案件总数的30.40%,无一发回重审,无一缠诉缠访,推动了人民陪审事业蓬勃发展。 一是建立规范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设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陪审、考核、表彰以及日常工作和台帐的管理,同时负责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 二是建立学习培训机制。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纳入全院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参加上级法院的集中培训,选派9名资深庭长担任辅导老师,定期为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案例研讨、交流学习、庭审观摩、订阅法律书刊资料等多种方式,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 三是建立物质保障机制。认真落实陪审员专项经费,有效保证人民陪审员的培训费用、必要的书报费以及参加案件审理工作的补贴。加强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认知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审判职责的氛围。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参加审理案件次数及办案质量做为考核指标予以量化,对被评为优秀的人民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适时召开人民陪审员会议,及时归纳总结人民陪审员工作中的经验,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推进陪审事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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