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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竹芳:每获一次荣誉都是新的起点
作者:肖凤珍 何赟 赵安金 何敬彬 发布时间:2014-01-23 10:59:09
不久前,13家中央驻滇及省级主流媒体聚集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采访刚刚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杨竹芳。 争创先进不容易,保持先进更不易。杨竹芳作为检察系统的一名老典型,曾获得“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称号。2010年11月,她担任西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之后,仍然勤勉好学,一心为民,秉公执法,在新的岗位上书写了新篇章。 办案子,始终追求“完美” “没有小案子,凡是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每一件都是大案子。”杨竹芳常这样说。在过去的22年里,凭着这个信念,她所办理的1800件批捕案件,实现了“无错案、无超时限、无违法违纪、无被群众举报”的“四无”记录。担任副检察长后,这句话更成为她指导工作的信念和座右铭。 2011年9月,杨竹芳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以抢劫罪报捕的案件时发现,承办人虽提出批准逮捕的意见,但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目的和客观证据的归纳、分析不是很清楚。杨竹芳亲自审阅了全案卷宗,并召集全科人员对该案进行讨论,大家一致同意杨竹芳的观点,以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嫌疑人。“如果审查时不加留意,就可能造成错捕的严重后果。我们对每一个案子都不能马虎。”杨竹芳说。 参加每一次案件讨论、听取每一个有争议的案件汇报、对每一个有疑点的案件亲自查阅卷宗,3年多来,杨竹芳审批了3192件4931人的批捕案件。 带队伍,“模范”带头激励干警 3年多来,杨竹芳分管的侦查监督、控告申诉、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办案质量等方面均在该市乃至全省同行业的各项业务和考核中取得了好成绩。她还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办案经验、技巧传授给经验不足的年轻干警,时刻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警们在创新工作机制和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 旷莒丹是该院侦查监督科的一名年轻干警,在杨竹芳悉心指导下,她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很快成长为侦查监督工作的行家里手。从2011年开始,旷莒丹连续3年在昆明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岗位练兵中获得第一名的佳绩,2013年9月,还被评为“云南省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入选云南省侦查监督人才库。 与此同时,西山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亮点频现,各项工作走在该市前列,一名干警在该市及该省预防岗位练兵中获得第二名,并获得“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称号;控告申诉科继续保持“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 “不久前,我们又推出了青年检察官列席检委会制度,就是想通过青年检察官每周轮流列席检委会,让他们亲自体会到疑难复杂案件的处理过程,丰富他们的办案经验,提高业务水平。”杨竹芳说。 化矛盾,“名人效应”来助力 “每获一次荣誉都是新的起点,要从零开始,好好努力。”对获得的荣誉,杨竹芳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 凭借着自己的“名人效应”,杨竹芳在办案的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 2013年3月,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居委会大河村50余名村民到办事处上访,围堵办事处大门,反映大河村小组长涉嫌贪污专用资金和私自出租土地等经济问题。 获知这一消息后,杨竹芳第一时间就带领当地检察室干警来到办事处。村民中有人认出了杨竹芳,大声对她说:“你是全国模范检察官,你要为我们做主啊!”杨竹芳郑重地点了点头:“请放心,我们会认真核实,依法处理的。” 随后,杨竹芳耐心听取上访村民诉求,热情解答涉法问题,并通过村民反映的“出租19.5亩荒山土地50年,只收取1.5万元租金”的反常情况,敏锐地意识到可能存在职务犯罪。她立即将该情况反馈回院里,并及时组织进行查处。最终,大河村小组长李某涉嫌贪污案,村民杨某涉嫌合同诈骗、私刻印章案被成功侦破。村民们对这一结果表示满意。 “扎实的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的工作态度、永不懈怠的工作要求、追求卓越的工作理念,是她保持先进典型本色、继续创造先进工作事迹的法宝,也是影响、鞭策同事们创先争优的动力。”西山区检察院检察长崔庆林这样评价杨竹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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