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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法院积极探索陪审员"扩大参审"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14-01-22 15:25:42


    本网讯(陈志龙)  “非常感谢永定法院法官,还有一位陪审员,是你们给我重新再审开庭的一次机会,最终的再审判决,让我能够提前半年出狱,让我为之安慰,我深深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这是1月21日下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刑事法庭收到一封来自一名刑满释放不久的上官某明的感谢信中提到的内容。

    据了解,2013年9月29日上午,福建省永定县人民法院2名刑庭法官与该院人民陪审员林长宣在漳州监狱对一名服刑人员上官某明的刑事案件进行巡回开庭再审,该院陪审员林长宣全程参与了庭审过程。据了解,人民陪审员在监狱再审开庭参审案件在永定还是第一次。根据该院再审后的判决,获得减刑,目前,服刑人员上官某明早已经刑满释放回家。

    随着辖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永定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增加,干警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与日剧增。为克服案多人少的矛盾,永定县法院积极探索人民陪审员“扩大参审”工作机制,不断拓展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办案的范围,有效促进该院整体工作的稳步、有序地发展。

    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他们邀请辖区的人民陪审员积极协助化解;对于矛盾对立尖锐的执行案件,邀请具有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对于涉及特殊群体或者专业问题的案件,邀请有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权威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调解、执行等工作,极大的拓展、延伸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推行“巡回办案”,邀请人民陪审员到当事人家中、监狱、田间、矿区等地巡回法庭所在地进行参审案件;对于涉农民工案件,该院让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案件审理,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涉及农民工案件,全部由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理,他们在诉前调解环节、开庭审理环节及执行环节均邀请陪审员参与调解或执行涉农民工案件,努力提升涉农民工案件的调解率和执结率,2013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涉农民工案件76件,全部由该院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审理。

    为破解执行难,提高案件执结率,该院执行法官还要求人民陪审员协助执行一些发生在亲人、邻里和村民之间的民事案件,力争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该院还大力推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判后回访制度,审管办和纪检部门在每年年底从各业务庭中随机抽取已结案件,邀请辖区内的人民陪审员对案件双方当事人都进行回访。

    此外,该院人民陪审员“四个参与”进行司法监督,即参与陪审全过程监督审判活动,参与法律文书及卷宗评查监督裁判质量,参与执行全过程监督执行权运行,参与信访接待和错案评析监督廉洁司法。同时,由于陪审员来自基层普法宣传员的优势,他们不但在自己的岗位发光发热中,还坚持进村入户、进学校、进社区,参与各类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灵活多变的方式推动辖区各行各业人员法律意识的稳步提升

    2013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719件,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达98.09%,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调解率85.2%,服判息诉率98.3%;参与执行案件85件,实际执行率逾90%,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2件,息诉率85.8%,随同法官参与判回访25人次,2013年,该院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综合考评中位列龙岩地区法院第一。该院积极探索的“扩大参审”工作机制,为司法注入了生机活力,人民陪审员穿行在“草堂”与“公堂”之间,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距离,法官在吃透民意中办案,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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