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瞿庆祥) 2014年1月3日上午,一位风尘仆仆的当事人走进了云南省德宏州梁河法院执行局,握着执行员的双手,激动地连声说“谢谢、谢谢”,并把一面鲜红的锦旗交到了执行员手里。锦旗上书“公正执法,十年如一日”两行大字。
这位当事人叫李某,是保山市施甸县某农业资料公司的经理。这天早上他早早起来,带着提前订做好的锦旗一早从施甸赶到梁河,为的就是代表全公司向梁河法院说一句感谢的话语。原来早在2003年7月的时候,其公司因为与他人的勾销欠款纠纷,到梁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60100元。该案的被执行人寸某是梁河县某单位职工,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调查,被执行人寸某除每月1100元的工资收入外无其它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员考虑到寸某一家四口人的生活仅靠其一人收入维持,其妻子无固定职业,两个女儿在上学,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如强行扣划被执行人工资,必然会导致其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经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同意执行员提出的“保留被执行人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分期履行欠款”的协议。梁河法院遂作出(2003)梁法执字第33号裁定书,裁定“每月扣划被执行人寸某工资500元支付给申请人,直至扣清为止”。由于前期执行员做了大量沟通协调工作,接到该裁定书,双方都没有意见。因此,在后期工资扣划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寸某长期以来都认真的遵照执行。申请人一方也定期到梁河法院领取扣款,双方再无异议。至2013年12月,这件长达十年的工资扣款执行案终于全部扣划完毕,申请人李加成一方领取到了全部60100元执行款。所以才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如今,这面鲜红的锦旗醒目的挂在梁河法院执行局的墙上,梁河法院执行局全体人员把“公正执法,十年如一日”这几个大字即当做对自己的激励,也视为对自己严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