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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法院开展法官廉洁自律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4-01-16 09:53:56
本网讯(赵菊芳) 近期,河南省灵宝市法院认真组织全体干警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此次活动的开展,敲响了2014年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第一声警钟。 为落实河南省法院2013年12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决法院队伍建设和“四风”方面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顿作风,严明纪律,切实加强队伍管理,灵宝法院从12月16日开始,利用一个半月时间组织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 专项治理活动的内容有三项,一是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消费活动,或者由其报销费用的。二是接受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请托,出面联络或者安排法院内部人员参加的宴请及各类休闲娱乐活动的。三是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礼金、礼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其他财产性利益的。 本次活动通过人人自查、畅通举报、重点查处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通过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认真学习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的“十个不准”规定》,逐项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在自查阶段要求干警人人写出自查报告并提交承诺书。对自查中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警,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或诫勉谈话教育,防止小事拖成大事、小错酿成大错。第二阶段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向社会各界宣传专项治理活动内容,在电视台、网站、报纸上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受理群众举报。第三阶段是重点查处,凡被举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法院干警,一律先停职,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核查;凡经调查属实,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对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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