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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杰: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四师检察工作
作者:王玉杰   发布时间:2014-01-10 10:29:20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全面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它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反映了社会呼声、社会诉求、社会期盼,凝聚了全党全社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四师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媒介学习了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并通过对会议文件的反复研读,进一步深化了思想认识,从三个方面,厘清了检察机关落实会议精神的工作思路。

  一、让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成为四师检察工作的“导航仪”

  学习掌握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四师检察机关站在历史新起点“摸着石头过河”必须做好的“顶层设计”。学习掌握好会议精神,把它当做检察工作的“导航仪”,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发展大势,科学谋划四师检察工作,实现师党委“一个率先、一个力争”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要加强领导、强化学习措施。把迅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四师检察机关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运用“三多”学习法,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介,采取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院学习和干警自学相结合多种形式,运用党课、座谈会、学习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样化载体,积极组织动员全体干警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其说明、公告等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和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确保每一位检察干警都了解全会的主要内容,确保四师检察机关与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

  二要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奋斗,中国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事实证明,只有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敢于肯硬骨头,敢于涉险滩,敢于向多年的顽瘴固疾开刀,才能让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会议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检察机关在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习全会精神的基础上,应积极引导干警主动带上“检察”眼光,牢记“监督”角色,突破思想观念障碍,突破思维定式的壁垒,切实解放思想,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在掌握会议的“精气神”上下功夫,用改革的眼光重新审视和积极谋划自身从事的各项检察业务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内容、强化学习效果。重点学习事关司法体制改革、事关检察工作的内容,提高前瞻性和针对性,为即将到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做准备。注意把握《决定》中关乎民生工程章节要点,积极倡导干警在学习时,主动置身四师“双十主体工程”大局,结合多元增收等惠民政策,加深理解和认知。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贯彻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机制、强化监督职能结合起来,寻找工作切入点,有力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

  二、让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成为发展四师检察事业的“助推器”

  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是习总书记在会上反复强调的一个大问题。作为检察机关,我们应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改革方向和开放策略,加强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增强检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让会议精神成为四师检察事业取得新发展的“助推器”,为四师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一是服务于辖区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特别是“三股势力”的渗透破坏、聚集闹事、暴力恐怖活动,惩治危害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强化“兵”的意识,用“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指导办案,把社会危害性大、舆论反响强烈等严重危害职工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快捕快诉、绝不姑息。强化对涉及治安稳定社会舆情的分析研判能力,健全协调配合和应急指挥等机制,对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一律提前介入,通过采取参加案情分析会、参加现场勘验检查、参加讯问等方式,引导侦查,畅通打击渠道,有力震慑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二是服务于辖区反腐倡廉建设,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在兵团构建“以城镇化为载体、新型工业化为支撑、农业现代化为基础,信息化贯穿其中”的发展新格局伟大进程中,立足国情区情师情,进一步深化机遇意识、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既要打“老虎”,也要打“苍蝇”,不要“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按照全会保持国有资产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主体地位的要求,依法惩治国有资产监管、国有企业经营和改制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国有资本安全。抓住四师“双十主体工程”等公共投资的重点领域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环节,严肃查办交通、经贸、文化、医疗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能源资源生产、加工、储备、运输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抢抓国家建设中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历史机遇,依托兵团霍尔果斯口岸工业园区的地缘、经济、市场优势,加大查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排水、供暖、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为四师发展开放型经济营造法治化的投资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完善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强化举报线索管理和监督。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三是服务于辖区市场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经商环境。坚决依法惩治制假售假、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为发挥好市场经济的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促进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线索移送、联席会议、案件协查、案件咨询等制度,加快建设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切实解决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问题,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行政检察工作,完善和拓展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实施法律监督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市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四是服务于辖区平安建设,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适应社会治安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依法终结机制,建立健全与其他政法机关、信访部门的相互协调、流转顺畅的衔接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好群众诉求。认真研究生态文明司法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通过民行检察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工作推动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发挥生态卫士作用,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力度。有针对性加强学习,依法妥善处理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为平安四师、法制四师、美丽四师建设贡献力量。

  三、让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成为提升检察官素质的“动力源”

  队伍素质是激发工作活力的前提与基础。十八届三中全会凝聚了新一代中央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和勇气,向全世界描绘了一张 “中国梦”宏伟蓝图。令人鼓舞、催人奋进。为四师检察机关强化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驱动器”和“动力源”。我们要用“坐不住、闲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积极为干警“给空间、搭平台、树品牌”,为塑造一支高素质检察官队伍而不懈努力。

  一是防止“青蛙现象”,广泛开展精兵能手比赛。忧患使人奋起,安乐使人萎靡。在抓好“政治建检”和“文化育检”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巩固岗位练兵成果,在两级院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贴近实战,评选年度“优秀侦查员”、“优秀公诉人”、“优秀接待员”以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等业务精兵和岗位能手,激励干警增强危机意识和进取意识,不做温水青蛙,摈弃“能力恐慌”、“本领恐慌”,以评选出的各个业务标兵为榜样,躬亲自省、见贤思齐、勇攀高峰。

  二是预防“蝴蝶效应”,积极评选优秀法律文书。“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从出好一次庭、写好一篇起诉意见书、完成好一个侦查总结报告等一些近前的、细小的事情抓起,不断向干警办案过程中一些“渐微处”“固疾”开刀,促进总体办案水平的提高。积极开展公诉案件观摩考评庭、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抽查、民行案件质量评查以及职侦部门“三书”评比等活动,从审查报告的格式、事实的认定与证据的分析、法院对事实证据的认定与采信、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监督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直指问题,促进整改。对评出的优秀文书,及时兑现奖励,激励工作先进。从“小”处着手,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提升法律文书质量这篇“大”文章。

  三是发挥“霍桑效应”,不断加强对新法的学习培训。将学习好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霍桑效应”,形成“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具体抓、全体院领导统筹抓”的学习氛围。积极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梳理学习难点、重点,开展知识考试,强化学习效果。利用伊犁师范学院法学教研基地有利资源,聘请法学院教授来院开展专题授课,深化干警对新法的理解。同时,充分运用检察专线内网和内部刊物这两个载体,安排专人及时刊登干警在学习新法的所想所思,开展业务研究和交流探讨,分享学习成果。

  四是运用“木桶效应”,狠抓业务骨干素质能力。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短什么,抓什么”的培训思路,组织检察官参加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兵团党校、兵团检察院等上级部门开展的各项业务培训和网络培训,强化对业务骨干能力“短板”的提升。积极拓展内部培养途径和方式,邀请专家讲师进院教授政治、经济、财会、侦查技术、公文处理、消防安全、突发性疾病急救等知识,丰富干警的知识结构体系。对于尚处在新法实施或者检察改革起步阶段的“新兴业务’,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学习“沙龙”等多种方式,“补足、补全、补活”知识,促进业务骨干整体素质的提高。

  五是运用“鲶鱼效应”,提升自身“造血”能力。积极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检察援疆。充分运用“鲶鱼效应”,进一步深化人才、技术、智力援疆。一是参观交流,增进情感。继续推进双方学习考察工作,通过实地参观、内部刊物赠阅、座谈交流,“走出去、请进来”,消除陌生感和神秘感,明确下步援建思路。二是深化沟通,完善机制。在进一步完善人才、技术、资金受援机制基础上,探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科学良性互动,适时派员参加江苏省检察机关举行的各类大型岗位练兵活动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广采“他山石”,以铸本院玉。三是互派挂职,提升能力。积极推进人才援疆,互派互访,挂职锻炼。通过与江苏检察同仁同平台地切磋交流,学习东部发达地区先进的办案技术和理念,为四师检察工作注入新活力。

  六是发挥“马太效应”,营造良好争创环境。目前,四师检察机关在兵团系统,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四师七项检察业务工作连续五年在兵团检察院十项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业已取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多项殊荣。面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新形势以及兄弟院迅猛赶超的势头,我们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取得的荣誉为动力,充分发挥“马太效应”,优化现有资源、消除弱项与差距,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之事,带领队伍乘胜追击、永葆先进,向更高目标迈进。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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