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辉 罗达) 近日,株洲市石峰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院长刘仕明的提名,决定任命于宇其等52名同志为石峰法院人民陪审员,至此全院的人民陪审员达到92人,是现有法官的近三倍,提前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在认真调研、宣传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周密组织,主动与人大常委会、区司法局协调,认真组织开展增选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和上级关于陪审员与法官的倍增比例要求、陪审员选任条件等,结合石峰区的民情、社情和实际审判业务等情况,经上网公告、个人报名、基层民主推荐,资格审查等法定程序,最终拟定了52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报人大审批任命。
该院新增选的52名人民陪审员绝大多来自基层一线,其中有39名人选来自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自然行政村的书记主任,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此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注重把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员作为主要选任标准。此次人民陪审员的增选,对于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化,增进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