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海)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是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扩大人民民主、推进法治建设、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实现公正司法的需要。广西田阳县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制定三个阶段五项机制力争到2015年5年底,陪审员数量将达到法官人数。
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到2013年底,该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应达到本院法官人数的50%以上,目前该院现有法官45人,人民陪审员32人,人民陪审员占法官的比例为71%(这一阶段已超额完成任务);第二阶段:到2014年8月,该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应达到本院法官人数的70%以上(这一阶段任务已经完成);第三阶段:到2015年5月,该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应达到或超过本院法官人数,这一阶段如果法官人数不变,人民陪审员仍需发展13名以上。该院计划在2014年12月底完成这一任务,届时我院将主要从党政部门等选出适合的人选,并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年龄、民族的人员参加陪审工作,提高基层群众的比例,让更多的基层群众能够参与陪审工作,为法院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五项机制即:一是健全人民陪审员培训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培训工作,着力创新培训内容和方式,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二是健全“随机抽取”制度。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确定方式和流程,确保人民陪审员依法有序参与审判活动,充分发挥有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三是健全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权利制度。确保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中与审判人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四是健立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制度,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有效保障。五是加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这项工作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