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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4-01-03 09:05:26


    本网讯(王洪亮 李秋丽)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围绕培养好、管理好、使用好、保障好人民陪审员这一主线,有效推动人民陪审工作良性、有序开展,人民陪审员为襄城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高院《关于抓紧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人工作的通知》精神,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施“倍增计划”。一是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华同志任组长的增选人民陪审员领导小组,加强对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领导,明确各业务庭庭长为具体责任人,确保选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出台了《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实施方案》以及《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根据上级法院今年至明年,人民陪审员达到法官人数的3倍以上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决定增选人民陪审员169名。为了便于群众挑选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这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侧重于5个基层法庭所辖乡镇选任。于2013年11月30日前完成选任人民陪审员的考察、报请任命准备工作。2013年12月20日前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院干警总人数为121人,其中有法官资格的为60人。原有人民陪审员30名,初步确定169人,合计199人,占本院法官人数的3.3倍。提前完成明年人民陪审员增选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拓宽人民陪审员选择范围,襄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等有关媒介发布选任公告,面向社会公布选任名额、条件和程序等相关事宜,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在选任过程中,该院还充分利用多元化媒体形式宣传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方面的重要作用和实施陪审员工作的具体举措,并挑选人民陪审员的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陪审工作的理解支持,增强人民陪审员的自豪感、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

    二、精心选任,优化人民陪审员的结构和素质。

    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一是组成了增选人民陪审员选拔考察小组,本着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平竞争与择优选任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村街、社区、学校和县直部门等对拟任命人员进行考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养、生活作风及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努力做到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广泛代表性。将遴选出的169名各行业人士纳入备选库存档,增选人民陪审员时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三是通过召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邀请在任的人民陪审员参会,让他们结合自身陪审工作实际,就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下一步改进和增选人民陪审员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加强培训,努力提升增选人民陪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增选的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不同行业,从事不同专业,他们虽然政治素质比较好,具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社会实践经验,但欠缺法律知识和审判业务知识,该院院针对以上情况采取有力措施提升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一是以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基本流程、审判职业道德为主要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同时邀请他们参加法律讲座、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积极做好他们的任前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将《司法文件选》和《人民法院报》等法律书籍报刊定期寄送给他们,引导他们的日常学习,促使他们更快更好地适应陪审工作,不断提高审判业务能力。

    四、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人民陪审员引进机制和科学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规范化管理,制定了《襄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从选任、培训、保障、参与审判活动的程序到考核均作了细化规定。对上级法院组织的教育培训,积极组织陪审员参加,每次均安排专门车辆接送,本院也定期组织陪审员培训交流。同时,努力改善陪审员工作条件,设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室,配备了桌椅、书籍等,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办公和休息场所。高度重视与人民陪审员的交流互动,定期组织座谈交流,邀请人民陪审员列席审判委员会,充分发表意见、提供擅长的专业知识咨询。在实施“倍增计划”工作中,一是在整理候选人民陪审员的申请资料的基础上,将不同行业候选人分类建立人才库。二是增选人民陪审员时优先考虑任用人才库内的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熟知社情民意人员,确保将更多的优秀人才引进到人民陪审员队伍中来。三是为已任命的人民陪审员建立个人档案,将每名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关联案件类型、陪审业绩等信息全部录入电子档案中。同时把全部人民陪审员分成民商、刑事、行政3个序列,各业务庭可以根据案件类型选择合适的陪审员进行陪审。四是为使陪审员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该院将每名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调解、遵守审判纪律、廉洁自律等情况纳入档案管理,由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负责统计分析,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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