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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法院设陪审员办公室助力编外法官
发布时间:2013-12-25 10:53:41
本网讯(戴英) 日前,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设立专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拓展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人民陪审员不再仅仅局限于陪审工作,还参与调解和法院日常管理工作之中,成为“编外法官”。 该院腾出专门办公室,悬挂“布尔津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门牌,配备桌椅、暖水瓶、报刊书籍及电脑、打印机、电话等相应办公设备,方便人民陪审员日常办公,并选任一名综合素质较高、时间充裕的人民陪审员常驻法院办公,负责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工作方案,明确人民陪审员办公室职能,规范人民陪审员陪审、评议、考核、保障工作,拓宽人民陪审员工作范围,使其参加人民调解、参与法院事务管理,成为促进司法公正、公开的有力保障。 2013年,该院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率达100%,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45件,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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