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户青国) 12月18日,河南省宜阳县法院110名人民陪审员获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被正式任命。
为推进司法民主,贯彻群众路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宜阳法院广泛宣传,会同司法行政部门认真考察、严格把关:一是科学确定增补选任名额。按照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高法[2013]323号)的要求,基层法院要按照本院法官人数的2至4倍的比例进行增补。该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科学的增补计划,确定首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为110人。二是明确选任任职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确定基本条件外,同时结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要求,提高基层群众特别是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群体的比例,要求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的三分之二。三是公开选任过程。依托“一中心四平台十六站”工作平台,将宣传公告覆盖全县353个行政村,同时于2013年10月14日通过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选任公告,公开选任事项,公告期为15天;四是注重人员结构。与人大、政协沟通协调,由人大、政协推荐在各个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其中,使整个人民陪审员队伍的人员结构更加科学合理。五是慎重确定人选。经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初步确定候选人员名单后,逐一进行了谈话式面试和政审。最终确定了首批的110名人民陪审员,包括机关干部32人、工人25人、复转军人6人、农民28人、进城务工人员2人和社区居民17人。
据介绍,这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必将给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增添新的活力,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