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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法院举办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培训开班仪式
发布时间:2013-12-18 08:55:20


    本网讯(蓝山法院 周智勇)  12月17日下午,湖南蓝山县法院举办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履职培训班开班仪式。新任命的36名人民陪审员和原有14名陪审员参加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柏国平主持;蓝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郭晓武,县人大内司委主任杨广亮,县法院长柏国平,县司法局局长张文等参加会议;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永英出席了会议并讲话。

    会上,柏国平就如何做好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五点意见:一是人民陪审员要树立起司法为民的意识。二是人民陪审员要勤奋学习,尽快熟悉掌握审判业务。三是人民陪审员要正确处理参加审判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四是人民陪审员要恪守法律职业道德。五是县法院要保障人民陪审员执行职务的各项权利。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玉明作了培训讲课:一是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即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证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关系。二是要不断强化“四个能力”,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即认定事实的能力;适用法律的能力;调解的能力;宣传法律的能力。三是要充分理解“三句话”;即“不告不理”;“谁主张,谁主证”;“诉讼有风险”,雷院长就这三句话作出了详细的解说。

    最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作了总结性发言,对36名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其次要求人民陪审员做好“五员”。一是法律学员、二是法院审判员、三是人民调解员、四是法制宣传员、五是司法监督员;最后要求所有人民陪审员在学习中要把握好集中学习的机会,充分利用日常学习的时间,注重实践中学习的时机。

    参加培训的人民陪审员最后反映这次培训受益匪浅,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对法院、法官和人民陪审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理解,并一致表示,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要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为蓝山县的和谐稳定和蓝山法院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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