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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3-12-10 10:50:25


    法治中国与司法公开——浙江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新闻发布会暨司法公开研讨会12月9日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发布会并致辞,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工作部署和周强院长讲话精神,以严谨的法治精神引领司法公开,以健全的制度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以长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公开的落实,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沈德咏指出,深化司法公开,是增强有效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能力、树立司法公信的有力举措和重要途径。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努力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取得明显进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实施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体系为抓手,构建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这一做法在法院系统具有首创性质和示范价值。

  沈德咏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深化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各级人民法院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司法公开,以严谨的法治精神引领司法公开,以健全的制度措施提升司法公开的水平,以长效的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公开的落实,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司法公开的成效,全面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本次会议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社科院法研所)、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上,社科院法研所发布了全国首部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报告基于独立、客观身份,针对浙江三级103家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测评的分析报告。测评包括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和保障机制5个板块,历时5个月。通过查询法院网站、现场考察立案大厅、抽查法院案卷、进行电话验证、法院自报数据等方式,社科院法研所课题组对浙江法院审判全流程的公开情况进行了全方位测评。

  据悉,社科院法研所开始测评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不害怕、不回避、不惧露丑的勇气和决心,对全省法院实施“四不”方针:不提前通知、不提前布置、不作动员、不告知测评科目。为了配合测评工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向社科院法研所课题组开放了法院内网系统和内部统计数据,让浙江省三级人民法院配合课题组随机调取案卷档案,确保测评准确性。针对课题组的测评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全省法院查漏补缺,做到边测评、边对照、边整改、边提高,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李培林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北京各法学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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