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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终于迈过了心中那道坎儿!
作者:张博 王小华   发布时间:2013-12-05 14:39:52


案件调解现场。

    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常年往返乡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纠纷,我深知每一起案件的重量,亦能体会每一位诉讼当事人的辛酸,因此促使司法工作不容有半点懈怠。

    在审理原告何秀奎、王建文与被告刘东、柯小华(被告系化名)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时,原告提交的8厘米厚的一叠诉讼证据材料让我有些吃惊,案情经过如下:原告何秀奎、王建文于2001年6月至8月,通过石泉县柯小华介绍先后给西乡县一矿业公司运输硫铁矿石,约定每一立方运费为80元,二原告运输了88.5方,2003年该公司注销后,原告曾多次找原公司经理刘东讨要无果,原告曾于2010年起诉至本院(后原告以证据不足申请撤诉),于2012年再次起诉(后原告以准备向石泉法院另案起诉为由申请撤诉),原告于2013年2月向安康市石泉县法院起诉(被该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原告又于2013年9月8日诉至本院,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给付两原告运费7080元、交通费4753元、燃油费、误工费等合计40533元。

    仔细审阅该起历经12年有余,多次诉讼未果的纷争史,我不禁为身患疾病仍不断奔波的原告何秀奎的经历忧心,希望以我的努力为纠葛划上句号,为二原告争取回应得的利益。然而在刚刚开始送达之际,案件就已陷入困境,被告柯小华现住石泉县,刘东更下落不明。按照原告提供的单位地址,我多番联系找到柯小华向其送达,也查知另一被告刘东此时远在甘肃敦煌经营生意。“12年前的欠费,被告若是不认可,出差查找既费时又费钱”,出于为原告利益考虑,我辗转联系到敦煌当地的基层法庭,请求他们代为查找到刘东并完成送达,终于使案件审理有了转机。

    接下来,我多次电话联系二被告询问其意见,促使其能理性地对待诉讼,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能否解开原、被告双方间僵持十余年的心结才是案件得以解决的关键所在!顾不得片刻休息,在与原告何秀奎多次交谈中,我不断向其说明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合理诉求和赔偿事项,做到获赔多少心中有数,同时劝慰被告从保障正常经营活动和人道主义出发,主动达成和解,在一番动员和劝说下,刘东从敦煌千里迢迢返回西乡,12月2日原、被告齐聚法庭,在庭审中征对双方无争议的事实予以确认,在双方争议较大的交通费、误工费及利息的计算标准上,我当庭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哪怕只有1%的希望,我仍没有放弃努力……

    庭后4个小时里,我又分别给双方讲解类似案例的审判情况,为他们分析应坚持和应取舍的项目与诉求,使双方认可的赔偿数额差距不断缩小并最终达成了王建文、何秀奎运费5000元、交通费3000元,合计8000元,由刘东、柯小华分别给付3500元、4500元的和解协议,所有款项均现场履行完毕,同时经请示院领导批准,为原告办理了减免诉讼费用手续,全额退回了原告的诉讼费756元。

    当我看到原告何秀奎手中一大叠已经磨得残旧的诉讼材料,为了这迟到的8000元钱始终悬着的心此刻终于落了地,原告感激落泪……历经数月的辛苦调解,为身在三地的四位当事人彻底化解了十二年的心结,此刻我倍感轻松与欣慰,不断嘱咐他从此要放松心情养好身体,要始终相信司法的力量。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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