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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法院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发布时间:2013-12-05 10:11:10


    本网讯(刘井泉)  为全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适应基层司法需求,有效推进司法民主,落实省高院卫彦明院长关于开展“一乡一庭”审判机制试点工作,滦平法院多方举措,扎实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一是适应需要,实现陪审员员额“倍增”。通过与人大协商并得到支持,结合审判工作需求,决定在原有35名陪审员基础上,采取推荐与考核的选任办法,再增加36名人民陪审员。现新聘任的陪审员已聘任完毕,正在培训之中,新任陪审员将在2014年1月1日上岗工作。

    二是注重质量,全面提高陪审员素质。在强化陪审员群众威信和基层群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法官授课、老陪审员介绍经验的方式,对新选聘陪审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政治形势、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方法的集中系统培训,有效提升陪审员专业素质和工作技巧。

    三是强化机制,确保陪审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相关规定,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权、阅卷权、调解权、评议权。健全合议庭评议规则,强化机制保障,避免陪审员只陪不审现象的发生,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

    四是争取经费,强化陪审员劳动报酬和相关费用的保障。经协调,滦平县委已作出决定,按聘用陪审员基本工资及相关补贴标准,由县财政部门足额拨款予以保障。同时,又明确陪审员办公经费及交通费用由法院从办案经费中足额保障发放,全面解除陪审员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 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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