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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法院“百名代表听百案”活动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12-04 09:48:27
本网讯(通讯员 黄安) 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增强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江西省上饶县法院在今年4月至11月开展了 “百名代表听百案” 活动,成效显著。 强力推动,组织领导有力。该院先后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对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和动员部署,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及时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沟通联络,得到了县人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专门指定选任联负责案件选定和组织代表旁听等工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创新举措,活动扎实开展。在案件选定上,由立案庭于每周四将下周开庭排期表和拟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报审监庭,审监庭选定案件后经院领导审核送县人大常委会,由选任联组织人大代表听审案件。为人大代表设置专门旁听席位,提供评议场所,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庭审结束后,邀请人大代表和院庭审评查小组成员共同对庭审进行座谈评议,现场打分、现场点评。代表的评议意见由审监庭统一汇总后进行通报并督促各相关庭室整改落实。建全考核机制。将代表的评议意见作为法官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每月通报,每季考评,年终综合评定并进行奖惩,评查成绩记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 效果明显,实现三个提升。一是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提升。各庭室在活动中主动申报旁听庭审案件,积极参与专项活动,以饱满的热情,优良的作风,高质量的庭审,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二是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活动中,人大代表对整个庭审活动现场打分、现场点评,肯定优点不夸大,点评问题不遮掩,真正让法官脸红心跳、感到压力。从庭长到一般法官、从主审法官到合议庭成员、从书记员到法警,人人都在活动中得到锻炼提高。截止11月份,代表旁听案件18件,其中民事案件16件、行政案件1件、刑事案件1件;庭长或副庭长主审案件12件;邀请人大代表36人,召集代表评议18次,收集代表意见或建议12条。三是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通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案件,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今年1月至11月,办结案件2559件,同比上升18%;一审服判息诉率92.78%,同比上升1.2%;发改率0.73%,同比下降0.17%;信访投诉率0.52%,同比下降0.13%。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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